宏达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8-19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5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电子”或“公司”)全资子
公司成都宏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宏电”)以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华镭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镭”)、成都卓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卓芯”)的经营需要,拟以成都宏电、成都华镭、成都卓芯的名义分别向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申请单户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00 万元,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
不超过一年。公司拟对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并承担差额补足连带清偿
责任,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授权董事长钟若农女士在获批额
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7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也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中,由于成都华镭、成都卓芯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成
都华镭和成都卓芯的其他股东暂不提供同等比例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成都宏电为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可豁
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都宏电
被担保人名称 成都宏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06-14
注册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成都芯谷产业园集中区内
法定代表人 毛云武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主营业务 建设工程施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等
股权结构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宏电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9,626.67 17,948.96
负债总额 28,299.28 16,556.62
净资产 1,327.39 1,392.34
营业收入 234.00 59.39
利润总额 -67.89 -386.44
净利润 -64.95 -385.28
截止本公告日,成都宏电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成都华镭
被担保人名称 成都华镭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01-19
注册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成都芯谷产业园区集中区内
法定代表人 杨宏
注册资本 700 万元
电子仪器仪表、电子设备及组件、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主营业务
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95.6%
股权结构
李乾坤 4.4%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都华镭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168.84 2,312.47
负债总额 4,911.45 2,799.20
净资产 -742.61 -486.73
营业收入 1,048.39 2,253.33
利润总额 -256.90 219.79
净利润 -255.88 221.65
截止本公告日,成都华镭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成都卓芯
被担保人名称 成都卓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04-29
注册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成都芯谷产业园区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 袁凤国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集成电路芯片、微波/毫米波集成电路、数字信号处
主营业务 理器、专用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研发、制造、销
售及代理销售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成都卓芯的股权结构穿透如下:
成都卓芯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33.27 1,356.65
负债总额 1,622.97 1,470.45
净资产 -389.7 -113.81
营业收入 260.97 580.99
利润总额 -276.29 -390.33
净利润 -275.89 -389.36
截止本公告日,成都卓芯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及担保期
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
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宏电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华镭、成都
卓芯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且此次被担保的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
对的控制权,且了解其具体经营情况,其具备偿还负债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范围内,此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
司本次为三个子公司提供担保。成都华镭、成都卓芯的其他股东均为自然人股
东,尚不具备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能力,故本次均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亦未提供
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有效控制范围之内,本次事项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其日常经营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担保事项的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制度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提
供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审议,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宏电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华镭、成都
卓芯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且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此次担保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及子公司均未提供过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拟提供担
保总金额为 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8%,公司及子公司
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
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