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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电子: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0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9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线上会议于2022年11月10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从2022年11月10日上午9:15
起至2022年11月10日下午15:00止。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钟
若农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已于2022年10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2-066),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会议的股东
共3人,代表股份264,356,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892%;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03,861,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7814%。
    本次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18,706,10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4.5421%。
    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网络会
议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836,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81,1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4%;反对
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823,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68,7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01%;反对
3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骆霄、汪玖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