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05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1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在株洲市
天元区渌江路 2 号公司 6 号楼 312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
会议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
事刘畅先生和独立董事张瑛女士、王晓明先生、杜晶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会
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
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自有资金的
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针对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