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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电子: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徐建华)2023-03-30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
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
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
公司全年的董事会会议以及股东大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
成票,没有反对及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株洲市芯瓷电子陶瓷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关于收购控股子公
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对南京一芯一亿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
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关于补选公司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2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日常通过会谈、网
络、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现状、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
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
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历次董事
会的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
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文件,了解了最新的政策法规,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2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在 2022 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
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谢谢!
(此页无正文,专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建华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