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5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科创信息 股票代码 30073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园美 张雨虹 电话 0731-82068690 0731-82068690 办公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 678 号 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 678 号 电子信箱 creator@chinacreator.com creator@chinacreator.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5,067,083.14 88,806,924.92 29.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036,304.83 -68,702,895.64 4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0,380,915.72 -71,169,740.01 43.2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5,208,643.79 -191,659,604.16 34.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9 41.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9 41.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44% -14.37% 2.9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896,086,607.68 939,822,194.08 -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33,315,401.71 373,084,705.29 -10.66% 2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38,084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南财 信数字 国有法 13.34% 32,154,636 0 不适用 0 科技有 人 限公司 境内自 费耀平 6.59% 15,881,856 11,911,392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李杰 6.45% 15,542,514 11,656,885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李建华 5.76% 13,888,500 10,416,375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刘星沙 5.44% 13,122,566 9,841,924 不适用 0 然人 中南大 学资产 国有法 3.09% 7,449,530 0 不适用 0 经营有 人 限公司 境内自 高勇 0.39% 945,000 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陈松乔 0.33% 800,000 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王锋 0.26% 633,600 0 不适用 0 然人 境内自 刘应龙 0.23% 563,884 0 不适用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不适用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在催收客户大有数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回款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向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出具的《立案决 定书》,决定对公司涉嫌被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正处于立案侦查阶段,公司正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 调查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公司将继续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该事项的 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 〈立案决定书〉的公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