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5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现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丁景东:
刘定华:
饶卫雄:
日期:2020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