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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创新源: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15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选举张淑香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的提名程序及会
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淑香女士满足担任公司
副董事长的要求,符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
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选举张淑香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陈莉                孔涛                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