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0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19-00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19 日上午 9:00 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
街道光侨大道 3333 号新健兴科技工业园 B3 栋 4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19 年 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由周东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
议的董事 7 人,董事金亮先生和独立董事陈莉女士、孔涛先生、钟宇先生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召开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导
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2018
年 11 月)》进行修订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根据本议
案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本章程生效后,公
司原章程自动废止,以提交的新章程为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 年底,一直参与并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执业团队成员工
作发生了变动,离开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证公司审计的
独立性及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
相关部门与审计委员会相关成员与几家会计事务所进行了密切的沟通,从业务规
模、历史执业情况、团队专业能力、服务意识等方面进行了审慎考评,经审计委
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
表了审核意见,均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
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3月7日下午14:30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光侨大道3333
号新健兴科技工业园B3栋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
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