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作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
的立场,我们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如下
事先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江苏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
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
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因此,我们一致事先认可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和金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或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事先认可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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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陈莉 孔涛 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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