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花香等 11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市东创精密技术有限 公司 100.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东在内的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就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说明如下: 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本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东。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 特此说明。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