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20-03-20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于近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钟志辉的通知,获悉钟志辉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钟志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450,000 股质押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总股
本 89,215,3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 股。具体详 见公司在指定媒体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19-075)。基于上述调整,上述质押股份数量由 1,450,000 股变更为
2,030,000 股。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钟志辉将上述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
质押手续,具体情况为: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一大股东 质押 解除
股东名称 质押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权人
及其一致 起始日 质押日
量(股) 比例 比例
行动人
深圳市高新
2019 年 03 2020 年 03
钟志辉 否 2,030,000 24.55% 1.63% 投小额贷款
月 22 日 月 19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2,030,000 24.55% 1.63% / / /
二、股东股份本次新增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补充质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限售股 始日 期日 用途
(股) 比例 比例 押
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高
2020 年 2021 年
1,450, 新投小额
17.53% 1.16% 否 否 03 月 19 03 月 18
000 贷款有限
日 日 个人
公司
钟志辉 否 资金
深圳市高
2020 年 2021 年 需求
2,550, 新投小额
30.83% 2.04% 否 否 03 月 19 03 月 18
000 贷款有限
日 日
公司
4,000,
合计 / 48.37% 3.20% / / / / / /
000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钟志辉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
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钟志辉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持股 占已质 占未质
股东 持股数量 累计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名称 (股)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限售和冻结
(%) 比例 比例
(%) (%) 数量(股) 数量(股)
(%) (%)
钟志辉 8,270,000 6.62% 7,570,000 91.54% 6.06% 0 0% 0 0%
合计 8,270,000 6.62% 7,570,000 91.54% 6.06% 0 0% 0 0%
注: (1)上述表格的计算依据为公司总股本为 124,866,547 股;
(2)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钟志辉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
结、拍卖的情况。
五、股东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钟志辉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相关风险,持股 5%以上股
东钟志辉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
及可能出现的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