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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创新源: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20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0-12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
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
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126,036,667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41,855,6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209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1,855,4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33.2090%。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名,
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55,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55,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关于与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
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55,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关于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1,855,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