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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
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
年9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由周东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独立董事陈莉女士、孔涛先生、钟宇先生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9月20日
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同意提名周东先生、黎所远先生、詹国彬先生、廖长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周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提名黎所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提名詹国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提名廖长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9月20日
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孔涛先生自2017
年3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孔涛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至2023年3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孔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提名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提名林映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8)。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具体经办人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本章程生效后,公司原章程自动废止,
以提交的新章程为准。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拟于
2021年9月29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
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
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东先生:
    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职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苏州分公司,岗位为财务部会
计;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职于深圳市真功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华北区销
售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职于思卡帕胶带(苏州)有限公司,担任
深圳办事处销售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职于普林摩斯胶带(深圳)
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深圳科创新源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周东先生直接持有深
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325,62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6.6558%;并通
过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4,948,000 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
为 19.9443%;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4,626,086 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 3.6983%,合计持有公司 37,899,706 股股票,
持股比例为 30.29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周东先生
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了上述关联关系外,周东
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周东先
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黎所远先生:
    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本科,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1997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深圳市宝安区经济发展局、宝安区贸促会;2007 年至 2015
年,任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31)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5
年至 2017 年,任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至今,
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黎所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黎所远先生不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或
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担任合伙人的上海兴橙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陈晓飞先生控股的公司,
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黎所远
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詹国彬先生:
    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陕西师范大学讲师;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11 月,任中国
电子进出口陕西公司业务经理;1993 年 11 月至 1996 年 4 月,就读于京都大学
经济学研究院;1996 年 4 月至 2021 年 7 月,入职日本东洋炭素株式会社,2012
年 3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该公司(东京证券交易所 5310)董事;1997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先后任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2021
年 8 月起,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业合伙人;2021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
事。
    詹国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詹国彬先生不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或
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担任产业合伙人的上海兴橙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陈晓飞先生控股的
公司,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詹国彬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廖长春先生:
    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 年 7 月
至 1996 年 2 月,任职于衡阳建湘柴油机厂,历任厂组织部干事、质安处副处长、
装配分厂厂长;1996 年 3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职于维多利亚集团(香港)有限
公司旗下维多利亚深圳塑胶厂及维多利亚海丰轻工有限公司;2001 年 10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职于奥特顾问(香港)有限公司,历任高级咨询师、咨询部经
理;2003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职于深圳万泰认证有限公司,历任国建注册
QME、EMS、OMS 高级审核员、审核部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职于深
圳市冠诚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
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及稽查总监、监事会主席。
    廖长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廖长春先生通过石
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52,173 股的股份,占
当前公司总股份 125,088,307 股的 0.1217%。除此之外,廖长春先生与公司其他
现任或拟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廖长春先生不属于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孔涛先生:
    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
士。1993 年 9 月至 1995 年 4 月任职于香港富荣(惠阳)钟表厂有限公司,担任
副厂长;1995 年 6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职于中国三九进出口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1999 年 1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职于深圳浪涛洁具维修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2002 年 3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职深圳阳光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并购部部长;2009
年 5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职于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担任助理院长;2009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职于深圳市欧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2012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职于深圳市阳光大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执行董事;2014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深圳阳光大道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担任合伙人;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华资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2017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孔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孔涛先生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孔涛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孔涛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
资格。
    常军锋先生:
    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香港
科技大学集成电路专业硕士研究生。1995 年 9 月至 1999 年 7 月,就读于西安电
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2003 年 9 月至 2005 年 11 月,就读于香港科技大学
机电工程学院;1999 年 8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
部工程师;2000 年 7 月至 2015 年 07 月,先后任深圳艾科创新微电子有限公司
研发部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研发总监,公司副总经理等;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深圳市华瑞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6 月起先后
任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
    常军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常军锋先生不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
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
关系。常军锋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映雪女士:
    198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华南师范大学本科。2000 年 6 月至 2009 年 2
月先后入职汕尾万盛针织有限公司、深圳市盛中达实业有限公司;2009 年至 3
月至 2014 年 6 月先后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任项目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深圳市彩虹奥特姆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经理;2017 年 4 月起,任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2021 年 3 月起,任美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映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林映雪女士不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
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
关系。林映雪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