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08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科创
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高度负责
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
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孔 涛 常军锋 林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