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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地数码: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2018-04-02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17 年 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琼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天地数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38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8,93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1.1 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的议案》。
    主要内容: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本
次公开发行(发售)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6,312,667 股,且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1.2 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对象的议案》。
    主要内容:本次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的对象为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开立帐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发行对象。
    1.3 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的议案》。
    主要内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
行价格或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1.4 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方式的议案》。
    主要内容:本次发行采用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的方式或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1.5 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地的议案》。
    主要内容:本次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在获准并成功发行后,将申
请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1.6 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主要内容:本次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有
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2、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性能热转印成像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即年产
2.2 亿平方米高性能热转印成像材料(一期)扩建项目和年产 1.2 亿平方米高性能热转
印成像材料(一期)建设项目、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以上项目总投资计划约为 260,000,000 元,计划运用募集资金投入 260,000,000 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实施。在本
次发行完成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前
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主要内容: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次发行之前所
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4、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具体事宜的议
案》。
    主要内容:本次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
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本次授权有效期为二年。
    5、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确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
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
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
    6、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保护投资者利益措施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
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保
护投资者利益的措施。
    7、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加,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与产能释放需要一定周期,在建设期内难以获得较高收益,因此存
在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下降的风险,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为
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公司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8、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
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
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制定了《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9、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
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聘请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
    10、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顾问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顾问。
    11、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制定《杭州天地数
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后执行。
    12、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加强公司上市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现制定了《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待公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后执行。
    13、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现制定了《杭
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
功上市后执行。
    14、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主要内容: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事宜,现
制定了《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
度》,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后执行。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5.1 以 29,058,431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19,880,569 股回避,同意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与北京斯泰博环保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主要内容:关于确认公司与关联方北京斯泰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关联销售。
    15.2 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与杭州高新担保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主要内容:关于确认公司与报告期内关联方杭州高新担保有限公司借款事宜。
    15.3 以 38,929,533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10,008,467 股回避,同意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韩琼、李卓娅为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主要内容:关于确认关联方韩琼及其配偶李卓娅 2013 年度至 2015 年度为公司提供
关联担保事宜。
    15.4 以 20,680,687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28,257,313 股回避,同意股占
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与杭州冠硕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交易的议案》。
    主要内容:关于确认公司和杭州冠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租赁事宜。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
署页)




股东签名: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署
页)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
署页)




杭州冠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
署页)




杭州钱江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杭州金投智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17 年 11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韩琼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38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8,93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 48,938,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发行数量的议案》

    主要内容:2017 年 2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一》”),根据
《议案一》内容,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的议案为: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本次公开发
行(发售)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6,312,667 股,且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顺利推进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相关工作,发行人拟将上述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的议案调整为: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本次公开发
行(发售)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6,500,000 股,且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除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作前述调整外,《议案一》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
署页之一)




股东签名: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署
页之二)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
署页之三)




杭州冠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
署页之四)




杭州钱江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杭州金投智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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