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2018-04-03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数码”、“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
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4.70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8年4月4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4月10日(T+2日)公告的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
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
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
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爱建证券”)包销,网上投资者
1
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
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
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
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9倍(截止2018年3
月30日,T-3日)。本次发行价格14.7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26,000.00万元。按本次发
行价格14.70元/股、发行新股1,65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3,859.00万
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3,880.0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0,374.94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天地数码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
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74号
2
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
“天地数码”,股票代码为“300743”。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1,650万股。网上发行1,6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7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2)17.1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55.00 万元,净额为 20,374.94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18 年 4 月 2 日(T-2 日)在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证券日报网,www.ccstock.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 年 4 月 4 日(T 日)0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18 年 4 月 4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
在 2018 年 4 月 2 日(含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票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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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者除外)。上海市场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
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18 年 4 月 2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
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
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
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
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
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
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6,5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
购额度上限。
(4)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
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
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
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
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
余均为无效申购。
(5)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8 年 4 月 10 日(T+2 日)公
告的《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
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 2018 年 4 月 2 日 登 载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五 家 指 定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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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证券日报网,www.ccstock.cn)的本次发行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地数码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爱
指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建证券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 指 1,6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拟在创业板
上市之行为
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
网上发行 指 者按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 1,650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
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
投资者 指
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发行公告》 指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 2018 年
T日 指
4月4日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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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 1,650 万股,网上发行 1,6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四)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发行人和爱建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
市公司估值水平、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14.7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2、17.1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计算)。
(五)网上发行申购时间
2018 年 4 月 4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2018 年 4 月 2 日 刊登《招股说明书》、《上市提示公告》、《网
T-2 日 (周一) 上路演公告》
2018 年 4 月 3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1 日 (周二) 网上路演
2018 年 4 月 4 日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T日 (周三)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
2018 年 4 月 9 日
T+1 日 (周一) 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2018 年 4 月 10 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T+2 日 (周二) 中签投资者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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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2018 年 4 月 11 日 认购资金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资金交收
T+3 日 (周三) 账户
2018 年 4 月 12 日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T+4 日 (周四) 募集资金划付至发行人账户
注:1、T 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当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经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
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的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
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的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
失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三周,具体发行日程保荐人(主承销商)
会及时通知并公告。
(七)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二、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4 日(T 日)9:15-11:30、13:00-15:00。网
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4.70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
截至 2018 年 3 月 30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
平均市盈率为 49 倍。
本次发行价格 14.70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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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天地数码”,申购代码为“300743”。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18年4月4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
年4月2日(T-2 日)前20 个交易日(含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市值
日均1 万元以上(含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
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
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650万股。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8年4月4日9:15-11:30,13:00-15:00)将1,650
万股“天地数码”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
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8年4月2日(T-2 日)前20
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
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 年1月修订)
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8年4月4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
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
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
度。投资者需于2018年4月2日(T-2 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 日)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
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
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6,5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
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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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
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
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
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
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18 年 4 月 2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
(含 T-2 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2016
年 1 月修订)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
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
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
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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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
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
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8 年 4 月 4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
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
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8 年 4 月 9 日(T+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8 年 4 月 9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
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
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8 年 4 月 10 日(T+2 日)公告的《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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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
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作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爱建证券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T+4日公告《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
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二)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
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2018年4月11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
11
确定是否中止发行。
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T+3日晚刊登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
时,网上认购资金由主承销商T+4日划给结算公司,结算公司T+5日划给结算参
与人,结算参与人当日划给投资者。上述过程中,网上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交投
资者保护基金。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十三)余股包销
网上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
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承销保荐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
账户。
三、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向投资者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康信路 600 号
联系人:张群华
电 话:0571-86358910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600 号 1 幢 32 楼
电话:021-68728902
传真:021-68728909
1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4 月 3 日
13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