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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地数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9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有关事项,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
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提醒公司进一步强化财务管
理工作,避免类似事项发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傅颀___________________




翁晓斌_________________




苏宏业_________________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