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3 证券简称:天地数码 公告编号:2019-047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 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康信路600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琼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20,990,19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07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 8人,代表股份20,975,5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05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含授权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4,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23%。 2.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74,90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6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授权委托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160,3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4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含 授权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4,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23%。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李勤芝、朱彦颖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上作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1,430,4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回避表决的除外)的99.993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回避表决的除外)的0.00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回避表决的除外)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暨授权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0,990,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74,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 书认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 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