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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锐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丽波)2019-04-25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 2018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
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在 2018 年度的发展状况,
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客
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
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共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12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
次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对提交董事会
的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年应参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备注
  名字                     (次)     (次)       (次)     大会次数
                次数
 武丽波          12          12         0               0        3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内部控制等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了独立
明确的判断,未发现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意见类
序号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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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届董
                   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
 1      事会第十                                                            同意
                   立意见
        四次会议
                   (1)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
                   (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2     事会第十
                   (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七次会议
                   (5)关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调整的独立意见;
                   (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第一届董
                   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事会第十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八次会议
                   议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
 4     事会第十                                                             同意
                   的独立意见
       九次会议
                   (1)关于《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一届董    的独立意见;
 5     事会第二    (2)关于《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    同意
       十次会议    独立意见;
                   (3)关于《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
 6     事会第一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第二届董
 7     事会第二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三、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2018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
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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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它
   (一)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8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
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19 年,本人将
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武丽波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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