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1451235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欣锐科技 股票代码 30074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罗丽芳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 办公地址 谷大厦 5 楼 传真 0755-86329100 电话 0755-86261588-8063 电子信箱 ir@shinry.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业务概述 公司是专注于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公司主要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提 供车载电源全方位整体解决方案,产品包括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充电机及以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充电机为核心的 1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公司车载电源产品可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各类新能源汽车领域。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 料电池汽车。因燃料电池汽车尚未实现产业化,目前新能源汽车主要指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与传统汽车相比较,新能源汽车有三大核心部件,分别是:“电池”总成:指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电机”总成:指电动机和 电动机控制器;高压“电控”总成:包含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充电机、电动空调、PTC、高压配电盒和其他高压部件,主 要部件是车载DC/DC变换器和车载充电机。 新能源汽车三大核心总成部件结构图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控”总成中的车载电源系列产品,包括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充电机以及以车载DC/DC 变换器、车载充电机为核心的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各主要产品简介如下: 主要产品 产品图片 主要功能 产品描述 车载 车载DC/DC变换器的功能是将动力电 目前公司开发的车载 DC/DC 池输出的高压直流电转换为12V、24V、 DC/DC变换器已迭代升级 48V等低压直流电,为仪表盘、车灯、雨 至第5代。产品输入电压范 变换器 刷、空调、音响、电动转向、ABS、发 围:30V-750V(细分为8个 动机控制、安全气囊等车载低压用电设 机种);输出电压等级 备和各类控制器提供电能。 12V/24V/48V;单机输出功 率覆盖数百瓦至几十千瓦。 车载充电机是指固定安装在新能源汽 目前公司开发的车载充 车上的充电设备,其功能是通过电池管 电机已迭代升级至第5代。 理系统(BMS)的控制信号,将民用单 产品输入电压:民用单相交 相交流电(220V)或工业用三相交流电 流电(220V)或工业用三 车载充电机 (380V)转换为动力电池可以使用的直 相交流电(380V);输出 流电压,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进行 电压范围:30V-750V;单 充电。 机输出功率覆盖二千瓦至 几十千瓦。 高压“电控”总成(或高压充配电总成) 本产品将车载DC/DC变 是指将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充电机、换器与车载充电机进行电 电机控制器、高压配电子系统等多个功 路深度集成,设计成为高性 能模块,按照整车厂要求进行综合性集 能的单一功能模块。以该功 高压“电控”总 成后提供的定制车载电源系统产品。 能模块为核心,按照整车厂 成 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减少了占用空间和 要求与电机控制器,高压配 核心零部件供应商数量,可以简化整车 电系统等功能模块进行一 布线设计,提升整车开发效率及质量管 体化设计后形成的系统集 理。 成产品。 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分两类:一类是按订单进行成品生产。因车载电源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公司严格按照客户订单所提供的 参数、结构等标准进行成品的研发设计、物料采购、定制化生产。第二类是部分通用性强、生产周期长的关键部件按照客户 需求及合理预测进行备件生产。 (2)采购模式 公司供应链体系制定完整的采购计划及流程,为了保证原材料渠道通畅、质量稳定,由采购部工程师、品质保证中心工程师 和物品工程师组成的新供应商评审小组,进行供应商的开拓和引进,建立完整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所有批量性生产物料 需在名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中择优采购。 (3)销售与服务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是直销。目前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和整车厂的集成供应商,新能源汽车整车厂以及整车 厂的集成供应商一般按整车设计来定制车载电源。公司通过为整车厂及其集成供应商提供定制化产品方案、联合开发等多种 形式获取订单。 公司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模式,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全国网络化覆盖以及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司的技术服务实行响应服 务、主动服务、感动服务,全面满足客户需求,及时响应客户诉求。公司的技术服务按区域驻点贴近客户服务,实现高效运 作。 4、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 (1)公司所处的行业及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产品为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属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主要应用于新能源乘用车、客车、专用车。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公司所处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C366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公司是最早从事车载电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之一,“十五年磨一剑”专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解决方案,始 终坚持“新能源汽车是全人类共同的新兴产业,创新无止境”的发展理念,奠定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细分市场的龙头地 位。 (2)行业的状况 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的通知》,通知表示,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以及补贴政策退坡退出的规定,进一步降低新能源乘用车、 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新政策的落地,表明新能源汽车行业启动新的一轮优胜劣汰,说明 国家在通过政策调整引导企业实力和提高自身竞争力。 受补贴政策调整的影响,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首次出现负增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9年1-12月新能源汽 车产销分别完成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下降2.3%和4%。在国家持续10年的财政补贴扶持之后,从2019年起,新能源汽 车产业正慢慢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补贴即将退出,双积分政策续上,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方向和决心从 未动摇。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战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我国汽车产销20% 以上。 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今年以来多重政策叠加将促进新能源 汽车消费,在补贴政策方面,除此次会议表示延长补贴政策外,年初工信部就表示今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 不会大幅退坡;在消费刺激政策方面,商务部、发改委等中央部委先后发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给予 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的政策。在当前汽车消费疲软、油价大跌等情形下,国家的政策导向对新能源汽车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总体而言,受宏观经济及疫情的叠加影响,2020年上半年整个新能源汽车市场较为低迷,随着疫情在我国逐步得到控制,为 保证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相关刺激汽车消费的政策频出,同时新能源汽车作为汽车市场的新增长动能也得到了大力支持。在 行业较为低迷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将对包括车载电源在内的零部件供应商提出更高的性价比要求,新能源汽车车载 电源企业技术研发、降本增效压力增大。面临成本及产品安全的压力,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 业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3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 年 2018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7 年 营业收入 596,468,911.96 717,061,633.99 -16.82% 490,665,098.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041,348.98 82,457,304.84 -67.21% 91,496,814.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65,615.31 56,803,871.69 -96.72% 77,157,279.0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358,437.64 -278,696,429.89 -82.29% 141,967,104.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80 -70.00% 1.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80 -70.00% 1.0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8% 9.01% -6.53% 13.98%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7 年末 资产总额 1,534,802,750.85 1,743,516,548.11 -11.97% 1,122,388,59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97,543,208.97 1,079,662,848.15 1.66% 700,071,519.19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59,521,414.86 182,095,790.65 84,804,143.13 170,047,563.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19,295.86 6,869,957.96 -1,076,077.52 5,628,17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759,209.56 1,829,449.75 -7,924,572.35 -2,798,471.6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41,992.08 -5,030,046.47 -112,232,659.61 46,562,276.3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15,718 14,145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吴壬华 境内自然人 30.79% 35,259,533 35,259,533 质押 2,350,000 彭胜文 境内自然人 5.00% 5,725,480 0 4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奇斯泰 境内非国有 4.84% 5,536,764 5,536,764 质押 1,8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 唐冬元 境内自然人 4.07% 4,660,984 0 深圳市鑫奇迪 境内非国有 3.04% 3,478,304 3,478,304 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 深圳市达晨创 境内非国有 丰股权投资企 2.92% 3,343,577 0 法人 业(有限合伙) 毛澄宇 境内自然人 2.56% 2,934,993 2,934,993 毛丽萍 境内自然人 1.94% 2,225,419 2,225,419 深圳市达晨创 境内非国有 坤股权投资企 1.64% 1,882,353 0 法人 业(有限合伙) 王玺 境内自然人 1.49% 1,701,355 0 质押 1,000,000 吴壬华、毛丽萍与毛澄宇因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毛丽萍为深圳市奇斯泰科技有限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司及深圳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动的说明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因同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 制的私募基金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概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96,468,911.9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041,348.98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7.21%;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出现下降的主要原因: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影 5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响,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整车销量首次出现同比下滑,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9年1-12月,新能源汽车销量 仅为120.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受此影响,公司产品销量仅有23.89万台(套),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17.28%;同 时受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整车厂降本压力增大,在新能源汽车整车销量下滑和整车厂降本压力的双重挑战下,公司产 能及规模优势在报告期内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公司营业收入和产品毛利率同比均有所下降,导致净利润下降。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出现下降,但公司产品新能源汽车车辆配套率仍能保持稳定,达到 19.15%,较上年下降幅度较小;为继续推行“品牌向上”的战略,公司继续集中资源加大产品的研发投入,保持行业的技术领 先地位。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工作 2019年公司管理层按照既定的公司战略,结合市场及行业变化,有序推进各方面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如下: (1)深化市场合作,加快市场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行“品牌向上”的战略,持续积累优质客户资源,主要客户包括吉利汽车、北汽新能源、江淮汽车、小 鹏汽车、长城汽车、比亚迪等国内知名整车厂,还逐步批量配套东风本田、广汽本田、现代汽车等中外合资或独资品牌整车 厂商,稳步推进公司开拓市场的规划,立足国内客户,进一步拓展合资品牌,逐步进入国外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多家整车厂的氢燃料电池专用产品项目,并取得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后续氢燃料电池产品配套储备 良好的客户资源。 市场配套率方面:报告期内,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扩张,公司产品的销量以及配套的车辆数也随之稳步增长,公 司新能源汽车车辆配套率保持稳定,2019年公司车载电源配套新能源汽车的配套率为19.15%。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新能源汽车销量(万辆) 120.6 125.6 77.7 公司车载电源产品销量(万台) 23.89 28.88 20.39 公司车载电源配套车辆数(万辆) 23.10 26.55 17.63 公司新能源汽车车辆配套率(%) 19.15 21.14 22.69 注:1、新能源汽车销量数据来自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因每台新能源汽车均需配置一套车载电源产品,假定其等于新 能源汽车车载电源总市场规模。 2、车载电源产品的销量是指公司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充电机及车载电源集成产品销量之和。 3、公司新能源汽车配套车辆数是指公司车载电源配套新能源汽车的数量,其计算方法为:若一辆新能源汽车上同时配 套了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充电机或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则只按照一辆车计算配套车辆数。 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已批量配套比亚迪,故不再单独披露不含比亚迪销量的配套率数据。 (2)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目前公司研发创新中心拥有6000平方米的专用场地,设立了预研部(承担未来5-8年的全新技术研究项目)、研发部(承担 未来3-5年的新技术平台研发项目)、项目管理部(承担车型验证、设计及验证新产品批量制作方案)等部门,打造“三段式” 研发风险管控制度。公司致力于加快技术研发到应用创新的进程,提升产品性能及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以更好地满足不同 客户的应用需求。报告期内新设研发创新场地,可同时开展40个全新技术平台研究或160个汽车级零部件项目开发;同期, 公司测试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CNAS实验室认证,公司建立完整的高压“电控”测试评价体系:“四个维度、 十六类测试项目、十个专业实验室”。 报告期内,公司推行“4 -2- 4”内核平台化战略,提出软件定义产品,配合整车厂客户正向开发车型平台,用软件方式定制与 验证总成件,用OTA方式升级总成件的功能。公司保持每年至少一款新产品发布并落地,使得公司技术保持在新能源汽车 车载电源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执行“技术创新”与“汽车级制造”双轮驱动行动方针,致力成为全球技术领先的高压“电 控”/车载电源解决方案供应商。 (3)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逐步推动募投项目投产 公司IPO首发募集资金主要投入“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产业化项目”、“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报告期内, 项目按计划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在2019年10月份起逐步投入生产,并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短期来看,如果行业不景气,募 投项目投入导致固定资产折旧增多,但长期来看,未来公司募投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有望形成规模效应。 (4)优化公司区域布局, 推动公司合作和协调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欣锐电控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工业区的1701号地块已全部缴纳土地款并顺利获得不动产权 证书;公司同时在2020年4月初成功竞拍摘牌上海嘉定工业区的1702号地块。公司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将有利于进一步扩 大公司在华东区域的布局,同时为公司获取新能源汽车领域更大的市场份额和覆盖更高层次的市场奠定基础;未来1701号地 块和1702号地块将建立研发营销分中心和制造基地,重点辐射华东区域,以更好地为该地区的重点客户提供销售服务、技术 支持。 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在华东区域的布局,属于公司产业化“双核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对华东区 域客户的就近配套能力,巩固业务合作关系,可以为公司获取新能源汽车领域更大的市场份额和覆盖更高层次的市场奠定基 础。 (5)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优化了采购、生产、研发和销售服务业务流程和相关内部控制程序,建立了良 好的内部控制环境,防范、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严格控制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通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公司形成了有效且相互制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车载 DC/DC 变 53,321,248.63 13,577,103.08 25.46% -51.09% -55.22% -2.35% 换器 车载充电机 321,272,785.36 48,123,664.41 14.98% 0.90% -49.83% -15.15% 车载电源集成产 194,483,791.79 25,848,624.07 13.29% -31.33% -57.09% -7.98% 品 其他业务收入 27,391,086.18 20,397,105.05 74.47% 325.61% 285.77% -7.69%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 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与 2019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列示金额0.00元,应 应收账款列示 收账款列示金额352,535,908.30元;2018年12 7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月31日应收票据列示金额340,290,578.57元, 应收账款列示金额428,024,728.68元。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账款与 2019年12月31日应付票据列示金额 应付票据列示 178,393,591.77元,应付账款列示金额 192,280,627.83元;2018年12月31日应付票据 列示金额212,669,521.94元,应付账款列示金 额330,441,349.23元。 将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列示为信用减值损失 增加2019年信用减值损失列示金额 -16,086,139.93元,减少2019年资产减值损失列 示金额-16,086,139.93元。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 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报表科目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列示金额为-16,086,139.93 元。 金融资产根据公司管理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 2019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金额为 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 40,086,150.68元;2019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融 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资列示金额为240,613,686.18元。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对2019 年 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4)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对2019 年1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 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的变更 从2016年开始,公司综合考虑未来的售后保修风险,对保修期内的车载电源产品按年度母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不含税)的 0.50%预提产品质量保证金。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及经营规模的扩大,为了有效抵御和防范市场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 来的风险,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自2019 年4月1日起,对保修期内的车载电源产品按年 度母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不含税)的 1%预提产品质量保证金。该会计估计变更减少2019年净利润1,835,716.92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