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21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
谷大厦 5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琼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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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张懋麒先生
150 万股限制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31%。
激励对象张懋麒担任公司海外运营中心负责人,为公司引进的高端人才。该
激励对象加入公司后,将担负把握公司海外业务战略发展方向,制定公司海外业
务战略规划,整合战略合作资源,引领公司海外业务战略升级、创新发展的重大
责任,在全球“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引领公司与“碳中和”相关业务的战略发
展,为公司在全球市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使公司能够有能力保持国际竞争水平
以及提高公司的国际市场地位。为了将该激励对象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长
期、紧密绑定,同时对其起到相应的激励作用,公司授予该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数量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具备合理性,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
性和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
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
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该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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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
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
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
股权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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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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