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1-09-13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并于2021
年8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等
相关议案。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及离任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
件)
1、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吴壬华先生
非独立董事:吴壬华先生、毛丽萍女士、李英先生、任俊照先生
独立董事:谭岳奇先生、陈丽红女士、李玉琴女士
2、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张琼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陈丽君先生、张晨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张琼女士
3、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总经理:吴壬华先生
副总经理:李英先生、毛丽萍女士、曹卫荣先生
财务总监:何兴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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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罗丽芳女士
二、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关法规执行。
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的任职资格条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
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温旭辉女士、吴青女士、武丽波女士在任期届满
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不再担任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监事陈焕洪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所持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旭辉女士、吴青女士、武丽波女
士以及陈焕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董事、监事在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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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诚挚谢意!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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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董监高人员简历
吴壬华先生
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
后。1978 年 9 月至 1989 年 8 月就读于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分别获工学学士、
工学硕士及工学博士学位,并荣获清华大学“优秀博士论文”证书和“优秀博士
毕业生”证书;1991 年 9 月至 1993 年 6 月,在日本九州大学工学部电子工学科
担任访问学者;1993 年 7 月至 1997 年 2 月,就职于日本 NEMIC-LAMBDA 株式会
社(现名为 TDK-Lambda 株式会社)技术本部,担任高级工程师;1997 年 2 月至
2004 年 12 月,就职于深圳市华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维谛技术有限
公司”),担任副总裁等职务;2005 年 1 月创办本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壬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259,53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77%,
并通过持有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2,174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3250%,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壬华先生与公司董事及副总
经理毛丽萍系夫妻关系,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吴壬华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毛丽萍女士
196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研究生学历。1991 年 9 月至 1993 年 2 月,就职于北京用友财务软件公司;
1993 年 2 月至 1997 年 2 月,日本留学;1997 年 2 月至 2005 年 1 月,担任社会
义工;2005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毛丽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725,41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1%,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
4
有公司股份 4,747,84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1461%,并通过奇斯科技和鑫奇迪
科技控制发行人 7.87%股份的表决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毛丽萍女士与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壬华先生系夫妻关系,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毛丽萍女士目前不
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英先生
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研究生学历。2002 年 4 月至 2005 年 1 月,就职于深圳市华
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维谛技术有限公司”)预研部;2005 年 2 月至
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研发部经理、分管研发的副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本公
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英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436%;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85,60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860%,其与公司拟聘的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
关系。李英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俊照先生
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2000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就职于安徽华贝集团,担任董事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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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2002 年 1 月至 2003 年 2 月,就职于上海荣希贸易有限公司,担任助理;2003
年 3 月至 2003 年 11 月,就职于上海华旗资讯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主管;2007
年 5 月至 2011 年 4 月,就职于深圳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管理
中心投资经理;2011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
投资总监、合伙人。2015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任俊照先生通过深圳市达晨晨鹰一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11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23%,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任俊照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谭岳奇先生
1971 年 6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
学院,博士研究生。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就职于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
担任教师;1996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就职于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10 月,就职于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4 月,
就职于广东国辉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0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中银(深
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2017 年 3 月至今,中银-力图-方氏(横琴)
联营律师事务所,担任发起人;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安泰科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谭岳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谭岳奇先生
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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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
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丽红女士
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CPA。2000 年获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会计系管理学学士学位,2003 年获武
汉理工大学管理学会计系管理学硕士学位,2009 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
博士学位。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行业标准制定专家,全国会计领军后
备人才(学术类),湖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首批),湖北省审计学会副秘
书长,美国休斯顿大学访问学者。长期致力于资本市场会计与审计研究,在《会
计研究》《审计研究》等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40 余篇,出版专著 2 部,主持
多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青年基金。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武汉祥龙电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江苏新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广州博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丽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陈丽红女士
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
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玉琴女士
1965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与管理专业,学士学
位,CPA。1988 年 8 月-1992 年 1 月就职于国家物价局价格检查司央企处,担任
主任科员;1992 年 2 月-1999 年 8 月就职于中粮集团财务总部,历任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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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部门经理;1999 年 8 月-2012 年 7 月就职于中粮酒业有限公司,担任财
务总监;2012 年 8 月-2018 年 12 月就职于中粮集团办公厅任,担任财务负责人。
2019 年 1 月已退休。
截至目前,李玉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玉琴女士
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
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曹卫荣先生
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赣南师范学院,
电子技术专科学历(厦门大学 EMBA 在读)。1995 年 7 月至 2008 年 11 月,就职
于台达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担任厂长;2008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1 月,就职
于深圳市航嘉驰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制造中心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就
职于本公司,现担任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曹卫荣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62%;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10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525%,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曹卫荣先生目前不
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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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兴泰先生
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经济学院,会计
本科学历。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12 月,就职于江西省贛州市贛南机械制造有
限公司,担任主办会计;1997 年 1 月至 2004 年 6 月,就职于香港东亚科技有限
公司,担任财务课长;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职于深圳市得辉达科技有
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就职于广州市辉达光电技
术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2 月,就职于深圳市得
辉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4 月,就职于郑州比
克电池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担任
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何兴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何兴泰先生
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
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丽芳女士
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汕头大学,法学本科
学历。2008 年 11 月至 2011 年 3 月,就职于深圳发展银行(后更名为平安银行),
担任业务专员;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4 月,就职于本公司,担任法务专员;2016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罗丽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罗丽芳女士
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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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琼女士
198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贸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专科学历。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6 月,就职于深圳泰美克晶体技术有
限公司,担任人事行政助理;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就职于深圳市跨宏科
技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专员;2008 年 4 月至 2009 年 10 月,就职于深圳市
国秀贸易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主管;2009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担
任市场经理。自 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张琼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18,01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57%,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琼
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丽君先生
1978 年 0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气
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学历。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就职于光宝(东莞)
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2002 年 12 月至 2004 年 5 月就职于深圳亿普泰
电子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2004 年 5 月至 2005 年 3 月,就职于深圳
三华电子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2005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担任
产品经理。自 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陈丽君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 208,69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821%,其与公司拟聘的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陈丽君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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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晨先生
1981 年 0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
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6 月,就职于光宝电子
(东莞)有限公司,担任产品工程师;2005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欣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发部工程师,质量经理,项目总监,总经理助理兼欣锐学
院负责人。
截至目前,张晨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208,69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821%;张晨先生另外持有的
2,000 股系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但全部
尚未归属,如张晨先生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被选举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张晨先生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张晨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
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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