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欣锐科技 股票代码:30074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吴壬华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玫瑰花园*栋*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谷 5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毛丽萍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玫瑰花园*栋*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谷 5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毛澄宇 住 所:北京市中关村北大街 123 号科方创业孵化器大楼*房间 通讯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北大街 123 号科方创业孵化器大楼*房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县工业园北区 (江西维莱营健高科技 有限公司内)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谷 5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县工业园北区 (江西维莱营健高科技 有限公司内)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谷 5 楼 股份变动性质:因减持减少股份以及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1 年 10 月 22 日 1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系自身真实意愿表示。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欣锐科 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前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欣锐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本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以及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的结果,本次持股变动无需经欣锐科技股东大会审议,无需获得中国证监 会对相关事项的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录................................................................................................................................ 3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情况 ................................................................................... 6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股份的情况 ................................................................................................................ 7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价格和数量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 10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情况 ...................................................................... 10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12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3 3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欣锐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 科技 上市,股票代码:300745 吴壬华、毛丽萍、毛澄宇、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公司、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4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 名:吴壬华 性 别:男 国 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211******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玫瑰花园*栋*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谷 5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 名:毛丽萍 性 别:女 国 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8196706******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玫瑰花园*栋*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谷 5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 名:毛澄宇 性 别:男 国 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22101197704****** 住 所:北京市中关村北大街 123 号科方创业孵化器大楼*房间 通讯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北大街 123 号科方创业孵化器大楼*房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名称: 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91440300586737244L 5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毛丽萍 住 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县工业园北区 (江西维莱营健高科技 有限公司内)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谷 5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名称: 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91440300586713875G 法定代表人:毛丽萍 住 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县工业园北区 (江西维莱营健高科技 有限公司内)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谷 5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情况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欣锐科技 49,435,013 股股份,占欣 锐科技总股本的 43.1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欣锐科技 46,000,020 股股份,占欣 锐科技总股本的 37.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个人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本次权益变动,以及因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 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对实际控制人毛丽萍女士及其一 致行动人毛澄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实际控制人、董 事和副总经理毛丽萍女士,以及一致行动人毛澄宇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434,993.00 股(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实施;拟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实施。采取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毛丽萍女士及毛澄宇先生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期 间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及 大 宗 交 易 的 方 式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累 计 3,434,993.00 股。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 例被动减少 2.85%。 7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上述减持计划和被动稀释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视市场情况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8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以及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价格和数量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元/股) 253,100.00 0.22% 23.09 2021/6/18 集中竞价 毛丽萍 246,900.00 0.22% 23.34 2021/6/21 集中竞价 411,000.00 0.36% 19.45 2021/6/22 大宗交易 488,800.00 0.43% 23.47 2021/6/22 集中竞价 154,300.00 0.13% 22.83 2021/6/23 集中竞价 514,100.00 0.45% 19.45 2021/6/23 大宗交易 毛澄宇 1,005,800.00 0.88% 20.01 2021/6/28 大宗交易 360,900.00 0.31% 20.38 2021/6/29 大宗交易 93.00 0.00% 22.96 2021/6/30 集中竞价 合计 3,434,993.00 3.00%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 30.77% 35,259,533.00 28.59% 股份 35,259,533.00 其中:无 吴壬华 限售条件 7.69% 8,814,883.00 7.15% 8,814,883.00 股份 有限售条 23.08% 26,444,650.00 21.45% 件股份 26,444,650.00 合计持有 1.94% 1,725,419.00 1.40% 股份 2,225,419.00 毛丽萍 其中:无 限售条件 0.49% 56,355.00 0.05% 556,355.00 股份 9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有限售条 1.46% 1,669,064.00 1.35% 件股份 1,669,064.00 合计持有 2.56% - 0.00% 股份 2,934,993.00 其中:无 毛澄宇 限售条件 2.56% - 0.00% 2,934,993.00 股份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合计持有 4.83% 5,536,764.00 4.49% 股份 5,536,764.00 永丰县奇 其中:无 斯科技有 限售条件 4.83% 5,536,764.00 4.49% 5,536,764.00 限公司 股份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合计持有 3.04% 3,478,304.00 2.82% 股份 3,478,304.00 永丰县鑫 其中:无 奇迪科技 限售条件 3.04% 3,478,304.00 2.82% 3,478,304.00 有限公司 股份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 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但不排除在未来与上市公司进行重大交易的计划或其他安 排,如发生相关交易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审批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相关审批。 10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明确描述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11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 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资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吴壬华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毛丽萍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毛澄宇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盖章):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盖章):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 年 10 月 22 日 14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街道塘岭路 1 号金 公司 地 骐智谷 5 楼 股票简称 欣锐科技 股票代码 300745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 信息披露义务 吴壬华 区蛇口南海玫瑰花 称 人一所在地 园*栋*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 信息披露义务 毛丽萍 区蛇口南海玫瑰花 称 人二所在地 园*栋* 北京市中关村北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名 信息披露义务 毛澄宇 街 123 号科方创业 称 人三所在地 孵化器大楼*房间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 县恩江镇县工业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名 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 北区 (江西维莱营 称 司 人四所在地 健高科技有限公司 内)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 县恩江镇县工业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名 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 北区 (江西维莱营 称 公司 人五所在地 健高科技有限公司 内)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人 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15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数量:49,435,013 股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43.14%_______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3,434,993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5.84%______ 比例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46,000,020 股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 37.3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其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明确计划)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此次权益变动未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以下内容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否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1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17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吴壬华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毛丽萍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毛澄宇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盖章):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盖章):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 年 10 月 22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