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锐科技”)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欣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62 号),公司董事会 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在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后,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 下: 1.近期互动易平台问答显示,投资者较为关注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 请补充说明最近一年及一期你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如有,请说明相关变化对你公司 2021 年及以后年度业务开展、经营业绩 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欣锐科技是专注于大功率电力电子能量转换系统的创新技术与产品应 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经形成新能源汽车、氢能与燃料电池及高端装备制造 三个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产业布局。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新能源汽车 业务板块的车载电源系列产品。2021 年在“双碳”顶层政策的驱动下,新能源 汽车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与传统燃油车走势形成强烈差异化的特征,实现对 燃油车市场的替代效应,并拉动车市加速向电动化转型的步伐,在电动化基础上 迈入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的汽车新四化大方向发展。公司于 2018 年持续推 进“品牌向上”战略,发挥自身优势,使得服务的客户包括国内自主品牌主机厂 +新势力主机厂+合资品牌主机厂+外资品牌主机厂的多家主机厂,实现了客户的 结构全覆盖,并与其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2021 年 1-9 月与 2020 年度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情况如下: 1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客户 收入(万元) 销售占比 业务类型 客户 收入(万元) 销售占比 业务类型 客户一 17,532.45 27.10% 新能源汽车 客户一 8,093.57 22.88% 新能源汽车 客户二 8,466.73 13.09% 氢能与燃料电池 客户二 3,738.11 10.57% 新能源汽车 客户三 6,704.54 10.36% 新能源汽车 客户三 3,448.01 9.75% 新能源汽车 客户四 3,231.76 4.99% 新能源汽车 客户四 3,251.36 9.19% 新能源汽车 客户五 2,781.32 4.30% 新能源汽车 客户五 1,755.26 4.96% 新能源汽车 合计 38,716.80 59.84% - 合计 20,286.31 57.36% - 2020 年度公司客户均为新能源汽车主机厂或集成商,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 金额约为 20,286.31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57.36%;2021 年 1-9 月,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为新能源汽车业务和氢能与燃料电池板块,前五大客户销售收 入金额约为 38,716.80 万元,销售占比约为 59.84%。 氢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氢能板块的重要应用场景之一,从能源结构看未来将与 电动汽车长期并存互补。公司自 2021 年起战略布局将氢能与燃料电池业务板块 从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独立出来,基于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业务和氢能与燃料电池 业务上深耕多年,在技术上和客户积累上均具有领先性,新独立氢能与燃料电池 业务板块未导致公司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在氢能与燃料电池业务发展上,包含中国、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全球 主要经济体国家及地区均将氢能作为重要国家战略,2021 年在含大型赛事冬奥 会、示范城市群政策落地等一系列政策和事件的推动下,将逐步构建制、储、运、 应用的全产业链能力,全球氢产业链进入新一轮扩张期。但基于目前国内氢能燃 料电池存在的问题制约了我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业务的发展,目前氢能与燃料电池 业务尚处于产业早期阶段,市场规模仍然有限,公司氢能与燃料电池业务的发展 能否保持高速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你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11 月 2 日开展了两次路演活动。请 分别说明前述路演活动的主要交流内容,与你公司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表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回复: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11 月 2 日开展的两次路演活动主要围绕专 注“大功率电力电子能量转换系统”创新与应用主题等内容,交流内容与公司已 披露的《300745 欣锐科技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 20211101》和《300745 欣 锐科技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 20211103》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相符, 2 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3.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三季度,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186.56 万元、-30,075.29 万元和 222.86 万元。 请结合你公司车载电源相关产品经营业绩、所处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环境变 化等,补充说明公司业务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是否与公司 基本面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动幅度一致,并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 的估值、市盈率、股价变动情况,就股价大幅波动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公司专注于“大功率电力电子能量转换系统”的创新与应用。在新能 源汽车车载电源和氢能与燃料电池提供专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目前公司主要为新能源汽车和氢能与燃料电池行业提供全方位整体解决方案。 2021 年 1-9 月与 2020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各类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2019 年 1-12 月 分类 收入(万元) 销售占比 收入(万元) 销售占比 收入(万元) 销售占比 车载电源相关产品 47,085.90 72.77% 33,491.01 94.69% 56,907.78 95.41% 燃料电池相关产品 12,007.66 18.56% - 0.00% - 0.00% 其他业务收入 5,612.00 8.67% 1,878.68 5.31% 2,739.11 4.59% 合计 64,705.55 100.00% 35,369.70 100.00% 59,646.89 100.00% 从业绩表现看,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三季度净利润分别为 2,704.13 万元、-28,478 万元和 1,304.53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2,517.57 万元、1,597.28 万元和 1,081.6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186.56 万元、-30,075.29 万元和 222.86 万元。 (一)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环境变化 2021 年度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首年,也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一 年,国家先后出台各类重要政策: ①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家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2021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 础上退坡 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 (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 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 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3 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明确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 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量总量的 20%左右,预计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 车销售量达到 500 万辆。2021 年 3 月 9 日工信部明确要落实 2021—2035 年新能 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 2.0)》基本明确了未来 15 年的发展方向 和发展目标,到 2035 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总销量的 50%以上,同时提出全面电 动化的思路。燃料电池汽车 2025 年的保有量目标为 10 万辆,2035 年的保有量 目标为 100 万辆。截止 2020 年底,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 7352 辆。预计 2050 年氢能在中国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至少达到 10%,交通运输领域用氢 2458 万吨, 约占该领域用能比例 19%,燃料电池车产量达到 520 万辆/年。 ④《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明确燃料电池购置补贴政策调 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 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大力发展 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 用体系,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 有重大意义。 2021-2035 年为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的第四阶段,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 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 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到 2035 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 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 化应用,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新能源汽车行业和燃料 电池汽车行业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因每生产一台新能源汽车都需配套一套车载 电源,每生产一台燃料电池汽车都需配套一套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专用产品 DCF,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车载电源和 DCF 产品的市 场规模也随之增长。 (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市盈率、股价变动情况 公司是专注于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和氢能与燃料电池专用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和技术服务,目前尚未有主营业务相同的可比上市公司,选取包含新能源汽 车业务的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参考。 4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收市,公司及同行业公司的估值、市盈率(动态)、 股价变动情况如下: 市盈率 股价变动情况 股价变动情况 股价变动情况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值 (动态) (一个月内) (半年内) (2021 年以来) 300745 欣锐科技 78.4 亿元 450.73 109.21% 233.05% 218.38% 300484 蓝海华腾 37.0 亿元 57.55 29.66% 59.27% 7.04% 300681 英搏尔 68.2 亿元 300.97 28.43% 196.26% 166.20% 002865 钧达股份 72.4 亿元 -66.64 87.49% 176.73% 196.58% 002885 京泉华 43.7 亿元 162.13 78.40% 92.85% 57.46% 002937 兴瑞科技 54.6 亿元 46.10 49.59% 39.91% 40.12% 如上表所示,公司 10 月底以来股价波动较大,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11 月 10 日连续 13 个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 107.19%,涨幅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平均水平。 结合公司所处市场宏观情况、行业情况及业务开展等情况分析,公司基本面 近期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因市场对公司业务的关注度与投资热情较高,导致公 司股价短时间内大幅上涨,触及股价异常波动情形。 (三)关于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的风险提示 (1) 新能源汽车及氢能与燃料电池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行业发展逐步由政策推动转向市场推动。未来,若新能 源汽车及氢能与燃料电池的相关政策或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受国内外疫情情况的影响,芯片等上游原 材料短缺会对汽车行业造成负面影响,可能会造成全球汽车产业减产。如果新冠 疫情进一步在全球蔓延,新能源汽车市场也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可能面临经营 业绩下滑的风险。 (2)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车载 电源行业的大幅增长。虽然本行业具有较高进入壁垒,相关企业需具备一定的技 术与工艺水平、资金规模、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稳定的客户才能立足,但不排除其 他具有类似生产经验的国内外企业进入本行业;此外现有竞争对手也可能通过加 5 大投资力度,不断渗透到公司优势领域。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增强 创新能力、扩大产能规模和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 位,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业绩不及预期的风险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35,369.7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28,478.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30,075.29 万元。2021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64,705.5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1,304.5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222.86 万元(2021 年 1-9 月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目前净利润规模较小,盈利能力和整体经营业绩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4)股价波动的风险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11 月 10 日连续 13 个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 107.19%, 期间 1 次达到股价异常波动标准,同期创业板指累计上涨 2.85%,较同期创业板 综指偏离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二级市场股价走势受多重因素影响,公 司将尽其所能地做好经营管理工作,期望以良好的业绩和长期投资价值来回馈投 资者,但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高,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大,且高于同业 公司的同期涨幅,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 请说明你公司近 3 个月接受媒体(包含自媒体)采访、投资者调研、互 动易问答及其他与投资者交流的情况,并结合相关媒体报道、调研报告、互动 易回复等内容与公司公告相关内容的对比情况,核实说明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 露公平性原则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回复:2021 年 8 月 1 日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未接受媒体(包含自媒体)采 访,共举办两场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答互动易提问 33 条,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线上电话会议,围绕专注“大功率电力 电子能量转换系统”创新与应用主题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的《300745 欣锐科技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 20211101》; (2)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在约调研深圳路演厅,围绕专注“大功率电力 电子能量转换系统”创新与应用主题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具体内容详见 6 公司披露的《300745 欣锐科技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 20211103》; (3)互动易平台主要就投资者提问的定增进展、业务合作情况、相关产品 的开发和应用领域等相关问题进行回复,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 投资者的情形。 公司在机构调研和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咨询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指引的要求进行答复,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介绍公司业务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提供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造成信息披露不公平的情形。 5. 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 5%以上股东最近 1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 3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 划。 回复:根据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查询结果,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最近 1 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壬华先生未来三个月未有减公司股份的计划和 安排。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永丰县奇斯科技有限 公司和永丰县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员工持股平台奇斯科技和鑫奇迪科技 计划拟合计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1,792,400 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 其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丽萍女士减持不超过 511,119 股;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李英先生减持不超过 196,000 股;公司副总经理曹卫荣先生减持不超过 15,025 股;公司监事陈丽君先生减持不超过 52,175 股;公司监事张晨先生减持 不超过 52,175 股;公司监事张琼女士减持不超过 4,50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暨持股平台部分人 员(含部分董监高)间接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除以上减持需求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如在 未来对公司股份进行减持等相关安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6. 请核实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筹划中的 重大事项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 回复: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责任。根据公司自查,除上述回复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消息,也不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当切 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