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锐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1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 10 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8,714,526 股,发行价格为 29.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4,899,885.50 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714,526 股,发行后股本总额 为 123,306,878 股。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47,800 股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市交易,公司股本总额由 123,306,878 股增至 124,754,678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限售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公司股票自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股东后续未追加承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五)。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714,5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9%;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8,425,2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10 名,共对应 25 个证券账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质押或冻结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 数量为 8,714,526 股,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 289,316 股,占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的 3.32%。 5、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申请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股东名称 号 总数(股) 售数量(股) 流通股数(股) 1 UBS AG 1,025,641 1,025,641 1,025,641 2 安徽中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58,119 1,258,119 1,258,119 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财通基金玉泉 870 341,880 341,880 341,88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财通基金君享永熙 683,761 683,761 683,761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财通基金玉泉 998 102,564 102,564 102,564 财通基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金管理 3 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 公 有限公 司-财通基金汇通 2 号 102,564 102,564 102,564 司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 5,812 5,812 5,812 对冲 7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财通基金建兴定增 28,376 28,376 28,376 量化对冲 2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财通基金玉泉 963 17,094 17,094 17,09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财通基金添盈增利 6,837 6,837 6,837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财通基金玉泉江苏 68,376 68,376 68,376 信托 2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4 郭伟松 341,880 341,880 341,880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 629,059 629,059 629,059 国都犇富 1 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6 厦门稻本投资有限公司 1,196,581 1,196,581 1,196,581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季胜激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1,025,641 1,025,641 1,025,641 金 信达 澳银精华灵活 配 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 13,675 13,675 13,675 金 信达 澳银新能源产 业 539,486 539,486 539,486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达 澳银先进制造 股 104,274 104,274 104,274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达 澳银核心科技 混 信达澳 37,949 37,949 37,949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基金 8 信达 澳银科技创新 一 管理有 年定 期开放混合型 证 23,590 23,590 23,590 限公司 券投资基金 信达 澳银研究优选 混 36,581 36,581 36,581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达 澳银匠心臻选 两 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 券 120,342 120,342 120,342 投资基金 信达 澳银星奕混合 型 149,744 149,744 149,744 证券投资基金 9 杨哲 341,880 341,880 52,564 10 张彦明 512,820 512,820 512,820 注:“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扣除质押、冻结、高管 75%锁定等情形后的股份。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类型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 36,526,740 29.28 -8,714,526 27,812,214 22.29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88,227,938 70.72 +8,714,526 96,942,464 77.71 件股份 三、股份总额 124,754,678 100 - 124,754,678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股东做出的限售承诺。 3、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朱炳辉 申佰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