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琴)2022-04-27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工作中,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在 2021 年度
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并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6 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
共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6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
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次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在会议上,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
本年应参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加董事会 缺席(次) 股东大会 备注
名字 (次) (次)
次数 次数
李玉琴 6 6 0 0 0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聘任高管、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股权激励、
对外投资等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
断,未发现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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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意见
序号 会议名称 事项
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
1 1.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一次会议
1.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第三届董事会第 金额的独立意见;
2 同意
二次会议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
目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3 1.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次会议
1.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4 同意
五次会议 议案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5 1.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政府签订土地回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六次会议
三、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2021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依据相关规定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
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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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它
(一)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
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2 年,本人将
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玉琴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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