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旭辉)2022-04-27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 2021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
息,全面关注公司在 2021 年度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召开的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1 年 9 月任期届满离任。现将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6 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
共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8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
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次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在会议上,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
本年应参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加董事会 缺席(次) 股东大会 备注
名字 (次) (次)
次数 次数
温旭辉 8 8 0 0 0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内部控制等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了独立
明确的判断,未发现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1
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意见
序号 会议名称 事项
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关于计提 2020 年度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
1 同意
十八次会议 议案》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
1.《关于公司申请 2021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2.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 4.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十九次会议
5.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 《关于公司申请 2021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7.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的议
案》;
8.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9.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第二届董事会第 的议案》;
3 同意
二十一次会议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第二届董事会第
4 摘要的议案》;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2.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
2
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
5 同意
二十三次会议 案》
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6 同意
二十四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关于换届选举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关于换届选举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7 同意
二十五次会议 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贷款提供反
担保的议案》
三、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2021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依据相关规定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
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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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它
(一)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1 年 9 月 13 日,本人
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 2021
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温旭辉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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