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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锐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3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欣锐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炳辉                    联系电话:010-85127760

保荐代表人姓名:申佰强                    联系电话:010-8512774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公司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61,737.59万元,同比增长58.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8.26万元,同比下降67.99%。2022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年上半年,受新能源汽车行业芯片短
                                            缺、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新冠疫情等
                                            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的营业成本特别
                                            是原材料采购成本增长明显。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公司股东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相关承
                                             是                  不适用
诺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是                  不适用
)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4.公司及控股股东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
                                             是                  不适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6.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       是                  不适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7.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8.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分
                                             是                  不适用
红回报规划的承诺

9.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1.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
                                             是                  不适用
公积金的承诺
12.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房屋租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限
                                        是      不适用
售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不适用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炳辉                     申佰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