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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锐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
等实际情况后,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1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人员信息: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财务情况: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4.2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客户服务情况: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
收费 7.19 亿元,其中属于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98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诉讼(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事件       裁)人          金额
                        金亚科技、周   预 计 45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投资者     2014 年报
                        旭辉、立信     万元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2015 年重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保千里、东北
           组 、 2015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80 万元
           年 报 、                                   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郑明艳,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周为,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2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敏,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 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立信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
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职国际”)已连续 9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
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等实际情况后,经充分沟通协商,
公司拟改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 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先沟通,天职国际对本
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由于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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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
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立信的专业资质、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
和评价,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
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所
述,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
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独立董事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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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决议文件;
    (六)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
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
系方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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