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 2023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充
分了解,及对本事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
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对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
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关于公司申请 2023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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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签字页
谭岳奇 陈丽红 李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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