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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科激光: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公告2018-12-19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18-037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内容:根据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发展规划及市场分析,公司预计未来几年内的激光器生产将持续增长,而
公司现有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园生产及办公面积已饱和,无法满足
后续的发展需求,因此公司拟向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用于公司研发办公、生产制造、售后维护
等事项,以扩增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拟租赁厂房建筑面积 12990 ㎡,拟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起租,考虑到验收及装修等因素,租金从 2019 年 4 月 1 日起
算,一年一签,租金按季支付,第一年优惠 5%,首年租金约为 520.65 万元。公
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2.关联关系说明:激光研究院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
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表决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
赁厂房的议案》,同意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关联董事伍晓峰先生、曹敬武先生回
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此项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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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303553761T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设立时间:2014 年 9 月 5 日
    注 册 地:武汉市
    主要办公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
    法定代表人:伍晓峰
    注册资本:52,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激光产业技术开发、技术转移转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激光
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信息激光设备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科技企业孵
化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
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激光研究院成立于 2014 年 9 月,属于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
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激光产业技术开发、信息激光设备的
开发、生产兼零售等业务。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激光研究院近三年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
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状况平稳。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7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68,542.08
万元,净资产 53,825.28 万元,营业收入 9,862.30 万元,净利润-312.39 万元。
    最近一期 2018 年 9 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数):总资产 77,271.32 万
元,净资产 52,720.66 万元,主营业收入 6,960.16 万元,净利润 120.66 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依法存
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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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现有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作为生产研
发使用。本次租赁的场地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以南、未来三
路以西、科技三路以北的武汉光谷激光科技园内(面积 12990 ㎡),拟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起租,考虑到验收及装修等因素,租金从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算,
一年一签,租金按季支付,第一年优惠 5%,首年租金约为 520.65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赁事项的定价明细表如下:
     楼栋           面积           租金(元/㎡/月)      月租金(元)
      一           1,500                  60                90,000
                    190                   55                10,450
      二
                   4,000                  45                180,000
                    700                   45                31,500
      三
                   6,600                  45                297,000
     合计          12,990                 -                 608,950
    公司与激光研究院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
则,租赁价格是以周边市场价格为依据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是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租赁场地用于公
司研发办公、生产制造、售后维护所需,有利于公司产能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2018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18 年初截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激光研究院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
为人民币 6,771.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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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此次所
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周边租赁价格为依据,
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
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向激光研究院租赁厂房作为生产研发使用,符合公司目
前发展情况,对公司提高产能及效益能起到积极作用。租赁价格是以周边市场价
格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
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租用激光研究院
厂房推进公司产能提升。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
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租赁价格公允、
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
房的事项。


     九、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租赁厂房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
动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

                                    4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及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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