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锐科激光: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19-021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
日09:00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研发楼501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伍晓峰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19年4月6日以书面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董事会递交
并将在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的《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18 年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吕卫民先生向董事会所作的《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认为 2018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

                                    1
决议,基本完成了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目标。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202.66万元,同比增长53.63%;实现归母公
司净利润43,252.5万元,同比增长56.05%。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
地反应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22,612万元,利润总额66,057万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
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有合理性。
    其上预算为公司根据现有情况,基于对 2019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内、外部情
况假设的基础上编制,不代表公司对 2019 年度的盈利预测。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广大投资者的诉
求,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拟
定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体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4,000,00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64,000,000 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92,000,000 股。

                                    2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总数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公司现对会计政策即会计报表格式和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进行变更。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对会计估计即商业承兑汇票坏
账计提标准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以
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和《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

                                   3
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我们根据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锐科
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武汉锐科光纤激光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5年受聘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以来,
先后完成了2015-2018年度的财务决算审计以及上市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审
计报告。公司认为在审计过程中,该事务所人员勤勉尽责,严格依据现行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进行审计,并能积
极主动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保证了公司按期及时、准确的披露年报
及其他相关要求文件,且审计年限符合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的规定。
    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
好的合作,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
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见同日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1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5
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意见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8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