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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科激光: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6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19-048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
日15:00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伍晓峰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见同日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见同日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详情见同 日于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需要,拟对《公司章程》做修订。将原章程“第
一百三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总工程师一名,

副总经理 3-5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修订为“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公司设总工程师一名,副总经理 5-7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
                                   2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和《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 技术股 份有 限公司2019年 半年度 报告 摘要》 同日 披露于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提示
性公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土耳其办
事处的议案》。

    随着公司的中国集成商客户在土耳其及西亚和东欧的业务量迅速增长、多家
本土集成商开始涉足激光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因此对高质量的售后服务依赖
性越加增强。
    因此,公司拟设立土耳其办事处作为在土耳其的联络处,负责公司产品前期
市场推广和后期的售后服务工作。通过土耳其办事处的设立,可以更接近客户和

市场应用,提高售后服务效率。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该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情 见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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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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