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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科激光: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0-06-04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0-038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受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结合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关于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缩短
  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等相关要求,公司建议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
  东大会,尽量减少现场出席。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
  进行防疫管控,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6 月 12 日前)与
  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
  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3),定
  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的
  书面提议,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
  临时提案《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
  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5,277,1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 %。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
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原提案等其他事项
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4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6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 2019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 2019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
       (1)提案9的表决结果是否有效以提案5是否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即只有
当提案5获得审议通过后,提案9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提案12的表决结果是否有
效以提案9是否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即只有当提案9获得审议通过后,提案12的
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2)提案5、7、8、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提案5、9、1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8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3)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
月26日和2020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提案8、10、11,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
  2.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00                                                           √
                           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
 10.00                                                           √
                           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
 11.00                                                           √
                           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00                                                           √
                           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6月12号9:30—17:30
    2. 登记地点及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
发楼前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
笔签名)、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6月12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本公司为准。
来信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禹征
    联系电话:027-65524626
    传真号码:027-65524626
    电子邮箱:stock@raycuslaser.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5.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747
    2.投票简称:锐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
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
     100                                      √
                   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
     1.00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
                         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
     2.00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
                         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
     3.00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
     4.00        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
                           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
     5.00                                     √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
     6.00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7.00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
     8.00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
                         议案》
     9.00        《关于修订<武汉锐            √
               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19 年度薪酬情况
   10.00                                √
               及 2020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19 年度薪酬情况
   11.00                                √
               及 2020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武汉锐
               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
   12.00                                √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备注:
    1.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
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3.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