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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科激光: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1-016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
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
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立信事务所的专业水平、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以及考虑会计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
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
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注册时间:2011 年 1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11 年 1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
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
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
证件经营】
    立信事务所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
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
人员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立信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2020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9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0 年底,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军书   2000 年      1998 年   2014 年     2019 年
 签字注册会
                 甘声锦   1999 年      1998 年   2018 年     2019 年
     计师
 质量控制复
                  龙勇    2001 年      2001 年   2012 年     2019 年
     核人

    2、诚信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3 万元。2021 年度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0 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
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
信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
义务。该事务所 2020 年度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 2020 年的审计工作。立信事务所在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本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
求,诚信状况良好。因此,我们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事务所具有合法的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
经验和职业素养,2020 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
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
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立信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同意立信事务所继续承担公司 2021 年度
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调研:我们认为,立信事务所在 2020 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
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
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了积
极建议和帮助。立信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良好,聘任立信事务所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
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
司 2021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立信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