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锐科激光: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4-30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1-008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88,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锐科激光                    股票代码                   30074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卢昆忠                                    刘笑澜
 办公地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
 传真                            027-81338810                              027-81338810
 电话                            027-81338818                              027-81338818
 电子信箱                        stock@raycuslaser.com                     lxl@raycuslaser.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光纤激光器及其关键器件与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
术企业,拥有高功率光纤激光器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光纤激光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是
全球有影响力的具有从材料、器件到整机垂直集成能力的光纤激光器研发、生产和服务供应商。公司主营
业务包括为激光制造装备集成商提供各类光纤激光器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并为客户提供技术研发服务和
定制化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10W至2,000W的脉冲光纤激光器;10W至30,000W连续光纤激光器;75W至
450W准连续光纤激光器;80W至8,000W直接半导体激光器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激光制造如打标、切割、焊
接、熔覆、清洗、增材制造等领域;超快激光器方面主要产品包括10-20W纳秒激光器,2-100W红外皮秒激


                                                         1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光器,5-50W绿光皮秒激光器,5-30W紫外皮秒激光器,1-20W飞秒激光器等,广泛应用于激光制造如:显
示和面板玻璃切割,汽车玻璃切割,FPC覆盖膜切割,5G LCP切割,OLED柔性显示材料切割,LED晶元切割,
半导体芯片切割等应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2,316,642,513.32        2,010,159,217.10                    15.25%    1,462,026,64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6,095,290.10          325,206,412.29                     -8.95%     432,524,966.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49,504,222.24          243,104,326.61                     2.63%      395,217,919.8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459,555.62             -57,849,246.85               195.87%       261,506,336.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281                    1.1292                   -8.95%                 1.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281                    1.1292                   -8.95%                 1.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2%                    15.02%                    -2.90%            34.15%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3,810,951,492.81        3,001,820,630.61                    26.95%    2,386,888,68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65,563,225.05        2,295,579,934.95                    11.76%    2,034,373,522.66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35,359,616.29            574,012,833.29      723,197,053.57         884,073,01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984,152.39             56,104,357.29      112,729,837.22         116,276,94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022,189.39             51,039,197.08      105,322,259.53          88,120,576.2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00,374.09         -209,526,216.08          -7,000,266.74        326,486,412.5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表
 报告期末普                                                                                 露日前一个
                              露日前一个                       决权恢复的
 通股股东总         17,347                        15,152                               0    月末表决权                  0
                              月末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
 数                                                                                         恢复的优先
                              股东总数                         总数
                                                                                            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2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航天三
 江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34.00%       97,915,699              97,915,699
 公司
               境内自然
 闫大鹏                            9.82%        28,293,150              21,219,862
               人
 江苏新恒通
               境内非国
 投资集团有                        6.20%        17,867,007                      0    冻结             2,000,000
               有法人
 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
               境外法人            4.89%        14,094,306                      0
 算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李成                              3.53%        10,153,889               7,615,416
               人
               境内自然
 卢昆忠                            3.53%        10,153,814               7,615,360   冻结             2,137,500
               人
               境内自然
 王克寒                            2.44%         7,027,639                      0
               人
               境内自然
 闫长鹍                            1.27%         3,660,219                      0
               人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邮
               其他                0.92%         2,655,973                      0
 核心优选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国新投资有
               国有法人            0.86%         2,483,238                      0
 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公司股东闫长鹍系公司股东闫大鹏之弟。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行动的说明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随着激光器技术的不断发展,相较于传统气体、固体激光器,光纤激光器拥有小体积、高效率、多用
途、易使用、免维护等优质特性,奠定了其在未来加工行业发展过程中的绝对优势,全球市场中光纤激光
器份额已超过50%,成为激光器市场最大品种。
    锐科激光作为国产激光器的先行者自2007年成立以来不断在技术、产品、市场上进行突破,建立起人
才链、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的团队,并随着公司产品线不断健全,国内市场占有率保持平稳。根据《2021
中国激光产业发展报告》显示,我国2018-2020年我国光纤激光器收入规模从77.43亿元增加至94.2亿元,
锐科激光2020年市场占有率为24.4%。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影响、复杂的外部形势和竞争对手的冲击,公司采取确保市场占有率为目标,
主动牺牲利润的战略,保持营业收入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7亿元,同比增长1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亿元,同比下滑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2.50亿元,同比增长2.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45.96万元,同比增长195.87%。公司业
绩变化的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上半年特别是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在无法进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收入及
利润均出现较大程度下滑,但后续逐季度恢复,公司二季度逐步开始产能恢复和新品良率爬坡,三季度已
整体回到正常经营状态,四季度公司收入在行业需求旺季的推动下创下公司成立以来单季度8.84亿元的历
史新高,三、四季度毛利率全部恢复至30%以上水平。公司下半年收入为16.07亿元,占到全年收入的69.35%,
归母净利润为2.29亿元,占到全年归母净利润的77.36%,下半年公司的优异表现助力公司全年收入及扣非
净利润实现正增长;(2)光纤激光器行业持续增长,疫情后公司产能利用率长期保持在100%,超高功率光
纤激光器供不应求,焊接、清洗等高毛利应用销售占比提升,项目类整体光学解决方案开始出货,对公司
收入提升和毛利率改善明显;(3)公司在疫情期间及时调整销售战略,将主要重心放在头部客户,挽回了
因疫情无法供货导致的订单流失问题。头部客户信用评级优良,回款规范,坏账风险低,虽然年中因大客
户账期较长的问题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额度较高,但四季度相关客户年度回款情况良好,全年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金额为正。


                                                       4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未来公司将深化各项举措,通过持续的技术进步和原材料成本管控保证公司在销售收入和市场份额不
断提升的前提下,控制各项经营指标保持稳定。
    2020年,公司为更好服务客户,高效利用武汉-无锡-上海三地联动的模式完善了在华东地区的销售服
务体系布局;全年公司销售收入及市场占有率保持稳定,盈利能力所有下滑,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变
动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在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其他新兴应用的拓展力度,公司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
率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连续光纤激光器销售收入达175,560.20万元,同比增长18.83%,高功率连续
系列产品销售稳步增加,万瓦级激光器累计销售超过800台,同比增长543%。除了传统产品,公司还积极
横向拓展,在新应用领域同样全面开花,焊接激光器销售台数同比增长152%,清洗激光器主流产品出货量
增长148%,为公司长期持续发展打下了基础。在精密加工方面,上海国神光电,不同功率和波长的皮秒、
飞秒超快激光器已广泛应用于显示和面板玻璃切割、汽车玻璃切割、FPC覆盖膜切割、5G LCP切割、OLED
柔性显示材料切割、LED晶元切割和半导体芯片切割等领域。
    2、公司为提高研发项目管理水平,有序推进产研一体化建设,加快成果产出、效益提升,报告期内,
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结构,提升公司研发中心整体能力,公司研发投入17,306.71万元,研发费用投
入较2019年提升了46.58%。公司在2020年实现了多项技术领域的突破,研发项目进展顺利,部分研究成果
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尤其在高功率光纤激光器及其关键器件的研制中,研发均已达到预期,对公司产品结
构调整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公司通过“高功率光闸”、“环形光斑关键技术攻关”“激光焊接工艺研究”
等项目的开展发力激光焊接领域,通过“高能量500W脉冲光纤激光器”、“激光清洗工艺研究”等项目的技
术研发,提高了高功率脉冲光纤激光器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并为公司产品在激光清洗领域的应用提供了
技术保障。
    3、报告期内,公司“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已按照既定要求完成建设,该项目开始
建设投产以来,为公司产能大幅提升,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起到了巨大作用。同时,公司“中高功率半导体
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正按计划紧张有序推进,待项目完工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
合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脉冲光纤激光器      339,360,850.27     42,108,748.71    12.41%          5.78%        -16.54%         -3.32%
 连续光纤激光器     1,755,602,016.09   576,076,917.25    32.81%         18.83%         20.62%          0.48%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
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
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
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
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相 合同资产               62,851,150.00             62,851,150.00
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重分类至合同 应收账款            -62,851,150.00            -62,851,150.00
资产;将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 合同负债             16,189,894.11             13,345,694.77
合同负债
                                                   预收款项            -16,189,894.11            -13,345,694.77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合同资产                                                  126,291,857.78                          126,291,857.78
应收账款                                                 -126,291,857.78                         -126,291,857.78
合同负债                                                    25,596,349.89                          11,565,788.79
预收款项                                                   -25,596,349.89                         -11,565,788.79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
 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
 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
 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
 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
 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
 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
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


                                                       6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
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