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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科激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6-09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王中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

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

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

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作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

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

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

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

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

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

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


                                     1
   股票简称:锐科激光

   股票代码:300747

   法定代表人:伍晓峰

   董事会秘书:卢昆忠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电话:027-81338818

   传真:027-81338810

   互联网地址:www.raycuslaser.com

   电子邮箱:stock@raycuslaser.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调整<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2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中,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中先生:1964 年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工科技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总裁、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兼任湖北圆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武汉盛天泽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华工明德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辅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名实药业股份公司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1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对《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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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6 月 18 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

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

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

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4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

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

    收件人:刘禹征

    电话:027-65524626

    传真:027-65524626

    邮编:43007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

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5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王中

                                                         2021 年 6 月 8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6
       附件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已充分了解本次征集投票权事

项。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王中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

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                          所有议案

              《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
 议案一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
 议案二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
 议案三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
 议案四
              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7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调整<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议案六
           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说明:

    1、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

见对应栏中打“√”,该议案不做选择的,视为弃权。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

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废票。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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