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7-05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锐科激光
股票代码:300747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吴江市七都镇人民路 6 号
通讯地址:吴江市七都镇人民路 6 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
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锐科激光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章 释义 .............................................. 4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章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章 备查文件 ......................................... 13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章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本公司、锐科激光 指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汇总数据的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吴江市七都镇人民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徐少华
注册资本 3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2513205359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通信电缆、光纤光缆、光电缆材料及附件、光器件、通信
经营范围 设备生产、销售;实业投资;废旧金属的收购。(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6 年 7 月 17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 0512-6381176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徐少华 41.43
陆俊明 17.14
李金娥 17.14
李荣林 7.14
徐志明 5.71
唐林才 2.86
李彩娥 2.86
濮明荣 2.86
张建芳 2.8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
得其他
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长期居住地 职务
者地区
的居留
权
江苏省苏州
市吴江区七
徐少 董事长、
男 中国 320**********113 都镇望湖中 无
华 总经理
区 17 幢 301
室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6.85%的股份,此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8,640,000 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报告书
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完成。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在未来 12 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继续其减持
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导致其所
持公司股份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锐科激光无限售条件股
份数为 17,867,0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0382%。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 年 7 月 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3,46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385%,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江苏新恒
大宗交易 2021 年 7 月 2 日 101.64 3,467,100 1.20385
通投资集
团有限公
合 计 - - 3,467,100 1.20385
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867,007 6.20382 14,399,907 4.99997
江苏新恒通
其中:无限售条
投资集团有 17,867,007 6.20382 14,399,907 4.99997
件股份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济纠纷被起诉,持
有锐科激光 200 万股股份被冻结。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事实
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未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
卖锐科激光股份的情况。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也不存在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
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董事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2021 年 7 月 5 日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
股票简称 锐科激光 股票代码 300747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江市七都镇人民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有限公司 注册地 6号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减少 有 □
有无一致行动人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无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是 □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否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17,867,007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6.20382%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数量:3,467,100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 1.20385%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4,399,907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是 □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否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是 □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徐少华(签章)
日期:2021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