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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科激光: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7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中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1、本次调整事项是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进行,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公司向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1、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首期股权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核心人才,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研发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
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
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同意公
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17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32.96 元/
股向符合条件的 3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 2021 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材料,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伍晓峰先生、
闫大鹏先生、卢昆忠先生、陈星星先生、陈娟女士、周青锋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
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供的简历,上述候选人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选举时将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详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赵纯祥先生、李安安先生、赵阳先生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情况,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按照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
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选举时将采用累积投票表决
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