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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科激光:章程修订对照表2021-11-15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 288,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28,8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144,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32,000,000 股;公司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 328 名首期股权激励对象授予 4,023,500 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36,023,500 股;公司需根据前述内容修

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修改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602.35 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现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8,8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3,602.35
       万元。                               万元。
 2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公司设立党总支,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
       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总支 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公司
       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负责组织落 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
       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各项工作要求,为 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公司发展保驾护航。
 3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指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4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88,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436,023,5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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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5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党总支会议是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党委会议是董事会决策
       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董事会决策 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董事会决策公司重
       公司重大事项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       大事项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应当事
       项,应事先征求党总支意见,党总支应 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重大经营管理事
       在收到议案后及时按程序组织审议,并 项必须经党委会审议后,再由董事会做出
       出具明确书面意见。                     决定。
6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总工程师一名,副总经理 5-7       公司副总经理级岗位设置 8-10 名,其中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含总工程师 1 名、副总经理 6-8 名、财务
                                              负责人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7      第一百四十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第一百四十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责,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工
       工程师、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程师、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
                                              问。
8      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总工程师、 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董事会聘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总法律顾问协助总经理开展工
                                              作。
9      第九章 党总支                          第九章 党委
10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设立党总支。党总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
       支设书记一名,支委若干,分别负责公 记 1 名,副书记 1-2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
       司党建、纪委和群团建设工作。公司设 干名。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
       立党群工作部(组),配备相应党务工 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
       作人员,保障党总支工作经费和其它必 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
       要工作条件。                           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11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党总支根据《中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
       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主要包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含以下内容: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
       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       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
       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总支对董事会或 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
       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       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
       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 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
       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 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
       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无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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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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