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锐科激光: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30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股东的

大力支持和公司党委、董事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下,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上级机构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规定,依法合规履行监督职责,

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监事会全体成员勤勉尽责、

忠于职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为推进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及 2022 年重点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2021 年 9 月,公司完成了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3 人、职工代表监事 2 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8

次,审议通过议案 27 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

事均出席了会议,各监事依法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并做出了相关决议。报

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见下表:
       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1.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9 日
                      十二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薪酬情况及 2021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7.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1 年 4 月 29 日
                      十三次会议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2021-2023 年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的议案;
                                         12.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
        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调整《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2021 年 6 月 8 日                        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十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2021 年 8 月 16 日                       4.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十五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2021 年 8 月 30 日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六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15 日
                       次会议             2.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2021 年 10 月 25 日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1.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 年 11 月 14 日
                       次会议             2.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021 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

议,了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的形成过程,就相关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

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有效监督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责任的落实。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运行,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适时对公司重大决策实施情况、

内部控制情况、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经理层落实“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主体责任,

督促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规范有序管理,防止违规事项的发生。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资产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时提示公

司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五)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规范履职行为,履行忠诚、勤勉义务。监事会成员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及时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使命担

当,增强法律合规意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六)报告期内,监事会加强履职沟通,依规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和报告履职情况。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证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2—
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内

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和行使职权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决策的行为。监事会听取了公司 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

告、公司 2021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公司顺利实现了 2021 年度主要

经营目标。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在执行职务和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重点监督,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

财务状况良好,2021 年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合规合理,公司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反映报告

期间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流程合法合规,并能保证其工作的独

立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听取并审议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规范管理

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3—
    通过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2021 年 12 月,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睿芯光纤”)

15%的股权。经审阅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除业务关系外,

评估机构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亦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关于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敏感

期间,均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能够依法依规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七)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八)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并审议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要求,满足公司现阶段科研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设计比较完整、执行基本有效,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
    (九)关于股权激励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具

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法有效的任职资格;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

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重点工作

    2022 年,监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为根本

目标,深入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上级机关监管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行使监事会职权,进一步加强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监督。保持监督的独立性,增强监督的规范性,提高监督的时效性,

加强与董事会、经理层的沟通协调,保持与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外部审计机构等的沟通,促进公司提升

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率,为推动公司进入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发展新格局提供合理保障。2022

年监事会拟开展的重点工作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定监督首责。监事会在履行监督职权过程中,要心怀“国之大者”,充分认识、

透彻领会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大处着眼,找准坐标,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在重大问题和

关键环节上保持头脑清醒、眼明心亮、立场坚定;小处入手,有的放矢,把监事会工作做实、做深、做专、

做精,善作善成。

    (二)聚焦公司发展,关注重大战略落地。围绕公司“1+4”发展战略和“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关

注董事和高管履职,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妥当性进行监督,确保公司日常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

求和股东大会决议精神;组织开展 2021 年“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情况后评估,推动公司重大决策执行

落实。

    (三)聚焦经营质量,强化财务管理监督。依规审议公司财务预算、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

重点关注预算和计划编制的合规性及合理性,跟踪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加强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



                                                                                          —5—
所沟通,关注年度审计报告的公允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关注会计信息质量、流动资金状况、“两金”管控、

债权债务风险等,跟踪财务决算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四)聚焦风险防范,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关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加强对大额资金、

重大投资、信用管理、分子公司管控、国际化经营等领域的监督;关注公司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策略,持

续跟踪公司 2022 年风险评估情况和风险管控效果,及时提示并督促公司开展风险防范和应对。

    (五)聚焦内控合规,深化关键业务监督。围绕国资委、证监会有关监管要求,关注公司相关业务操

作的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重点加强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授权管理、

对外担保、采购与销售、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跟踪各类审计、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发现

问题的整改情况,促进公司内控合规水平得到提升。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事会工作水平。立足监事会职责,采用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组织监事会成员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完善工作机

制,加强与股东、公司党委、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公司配合监事会工作相关要求,切

实落实监事会权利;规范监事行为,完善监事履职、行权和报告制度,加强监事履职评价;强化监事会监

督成果运用,提高监事会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