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2-016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采购预计暨新增日常关联销售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 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调整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 2022 年日常关联采购预计金额,同时新增 2022 年日常关联销售预计金额,预 计 2022 年与武汉锐晶激光芯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晶公司”)、苏州 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有限公司其下控股子公司、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纤”)、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光研究院”)发 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 71,500 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物料、采 购服务、销售商品、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2021 年度采购商品类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 25,440.05 万元,销售 商品类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 778.43 万元,向关联方采购劳务总金额为 人民币 0 万元,向关联方提供技术开发服务总金额为人民币 21,312.59 万元,以 上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2、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采购预 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 采购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及相关公告。 1 3、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采购预 计暨新增日常关联销售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伍晓峰先生、周青锋先生、陈娟 女士、闫大鹏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 调整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航天三江 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闫大鹏、闫长鹍、刘笑澜需回避 表决。 (二)2022 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2 年日常关联采购预计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调整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本次调整 上年发生 关联人 新增金额 后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易类别 容 价原则 前金额 金额 额 (未经审计) 武汉锐晶激光芯片 采购物料 市场价格 20,000 0 20,000 1,238.15 6,163.14 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 采购物料 市场价格 20,000 0 20,000 2,352.14 10,823.61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有限公司其下控股 采购物料 市场价格 1,200 0 1,200 0 156.03 向关联 子公司 方采购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 商品 激光产业技术研究 采购物料 市场价格 0 2,500 2,500 0 3,233.63 院有限公司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 采购物料 市场价格 0 1,500 1,500 6.45 0 有限公司 小 计 41,200 4,000 45,200 3,596.74 20,376.41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 激光产业技术研究 采购服务 市场价格 0 1,800 1,800 0 0 向关联方 院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有限公司其下控股 采购服务 市场价格 0 800 800 2.84 172.15 子公司 2 小 计 0 2,600 2,600 2.84 172.15 合 计 41,200 6,600 47,800 3,599.58 20,548.56 2、新增日常关联销售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预计金 别 内容 价原则 日已发生 额 额 金额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1,500 0 591.10 限公司其下控股子公 向关联人销 司 武汉锐晶激光芯片技 销售商品 市场价格 2,000 140.25 187.33 售商品 术有限公司 小 计 3,500 140.25 778.43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 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 技术开发 市场价格 20,000 0 20,271.07 向关联方提 限公司 供劳务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 限公司其下控股子公 技术开发 市场价格 200 0 1,041.51 司 小 计 20,200 0 21,312.58 总 计 23,700 140.25 22,091.01 注 1:因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 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在 100 万以上且达 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单一关联人,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其他关联人根据 实际情况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 2: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含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下控 股子公司发生的水电、用能、物业费用等其他内容。 注 3:截至披露日是指截至 2022 年 3 月 29 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披露日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与预计金额 内容 及索引 业务比例 差异 武汉锐晶激光 2021 年 11 向关联方采购 芯片技术有限 采购物料 6,163.14 11,000 2.58% -43.97% 月 15 日巨 商品 公司 潮资讯网 3 (www.cnin fo.com.cn ) 2021 年 11 月 15 日巨 苏州长光华芯 潮资讯网 光电技术股份 采购物料 10,823.61 15,000 4.52% -27.84% (www.cnin 有限公司 fo.com.cn ) 2021 年 11 月 15 日巨 长飞(武汉) 潮资讯网 光系统股份有 采购物料 5,063.64 11,000 2.12% -53.97% (www.cnin 限公司 fo.com.cn ) 2021 年 11 武汉光谷航天 月 15 日巨 三江激光产业 潮资讯网 采购物料 3,233.63 4,200 1.35% -23.01% 技术研究院有 (www.cnin 限公司 fo.com.cn ) 2021 年 11 中国航天科工 月 15 日巨 集团有限公司 潮资讯网 采购物料 156.03 1,900 0.05% -91.79% 其下控股子公 (www.cnin 司 fo.com.cn ) 2021 年 11 中国航天科工 月 15 日巨 向关联方销售 集团有限公司 潮资讯网 销售商品 778.43 3,810 0.24% -79.57% 商品 其下控股子公 (www.cnin 司 fo.com.cn ) 2021 年 11 中国航天科工 月 15 日巨 向关联方采购 集团有限公司 潮资讯网 采购服务 0 1,100 不适用 -100% 服务 其下控股子公 (www.cnin 司 fo.com.cn ) 武汉光谷航天 2021 年 11 向关联方提供 三江激光产业 技术开发 月 15 日巨 20,271.08 33,000 95.11% -38.57% 劳务 技术研究院有 服务 潮资讯网 限公司 (www.cnin 4 fo.com.cn ) 2021 年 11 中国航天科工 月 15 日巨 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 潮资讯网 1,041.51 1,050 4.89% -0.81% 其下控股子公 服务 (www.cnin 司 fo.com.cn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 一、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上下游客户需 求就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财务发生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二、激光研究院根据合同内容实施进程分批向公司支付技术开发费用, 异的说明 部分合同要求内容尚未执行完成,故还有部分款项尚未入账。 以上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预计金额有一定差异,均属于正常 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 存在差异,主要因为:(1)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 经营需求及上下游客户需求就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生额是按照双方财务发生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2)激光研究院根据合同内容实施进程分批向 差异的说明 公司支付技术开发费用,部分合同要求内容尚未执行完成,故还有部分 款项尚未入账。 以上行为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各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公平合理,定价公允。 二、关联人介绍与关联关系 1、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8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袁洁 注册资本:1,87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法人) 主营业务: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型导弹武器系统、航天产品、卫星 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数控装置、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及设备、保安器材、 5 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 备、计量器具、汽车及零配件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 咨询;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勘察;工程承包;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 仓储;住宿、餐饮、娱乐(限分支机构);销售纺织品、家具、工艺美术品(金 银饰品除外)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50,863,624.30 万元;净资 产 21,957,444.00 万 元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6,559,940.60 万 元 ; 净 利 润 1,658,971.60 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中 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下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满足《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下控股子公司均自成立以来依法存 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武汉锐晶激光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三路 99 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主要办公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 法定代表人:姜永亮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 51%)、 安海岩(持股 42%) 经营范围:固体激光器芯片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 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30,807.61 万元,净资产 11,585.4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8,018.7 万元,净利润 976.06 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锐晶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间 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规 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锐晶公司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 力。 3、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 主要办公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 法定代表人:马杰 注册资本:75,790.5108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3.73%)、荷兰德拉克通信 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3.7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 22.64%)、武汉 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5.82%)。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 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提供上述产品 的工程及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1947,684.69 万元,净资产 978,029.9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953,607.56 万元,净利润 70,680.78 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总工程师闫大鹏之弟闫长鹍任该公司 高级副总裁,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规 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 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三路 99 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7 主要办公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 法定代表人:吴明 注册资本:75,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9.33%,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 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6%。 主营业务:激光产业技术开发、技术转移转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激光 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信息激光设备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科技企业孵 化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 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192,779.1 万元,净资产 117,772.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46,844.2 万元,净利润-634.5 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激光研究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规 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激光研究院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 能力。 5、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苏州高新区昆仑山路 189 号科技城工业坊-A 区 2 号厂房-1-102、 号厂房-2-203 主要办公地点:苏州高新区昆仑山路 189 号科技城工业坊-A 区 2 号厂房 -1-102、2 号厂房-2-203 法定代表人:闵大勇 注册资本:10,169.9956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苏州华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24.51%,苏州英镭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9.76%。 主营业务:光电子器件及系统的研究、开发、封装、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 咨询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8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 98,335.46 万元,净资产 63,734.2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42,908.85 万元,净利润 11,531.64 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长光华芯为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7.2.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长光华芯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 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交易价格均由双方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 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并根据 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锐晶公司、长光华芯主要是采购芯片、泵浦源、COS 等用于公司 的核心器件半导体激光器模块及激光器的制作,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其 下控股子公司主要是采购低温底座、管路类产品用于研制型泵浦源的制作和激光 器制作过程中光纤的保护。 2、公司向长飞光纤主要是采购石英管、生产设备,用于光纤的制作,向激 光研究院主要是采购相位调制模块用于激光器的制作。 3、公司向锐晶公司主要是销售生产配套物料,主要用于生产 COS 做芯片的 老化稳定性测试使用,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下控股子公司主要是销售 脉冲光纤激光器、连续光纤激光器及配套配件等,主要用于激光打标机、激光清 洗机及激光切割机的生产与组装。 4、公司向激光研究院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技 术开发服务。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9 1、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商品、 采购物料、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以及采购服务,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 于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扩大公司经济效益及生产成本优 势。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 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公司的主营业 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 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所调整与新增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 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 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因 为:(1)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上下游客户需求 就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财务发生额和执行进 度确定,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2)激光研究院根据 合同内容实施进程分批向公司支付技术开发费用,部分合同要求内容尚未执行完 成,故还有部分款项尚未入账。 以上行为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各关联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 平合理,定价公允。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在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购买物料、销售商品、技术开发服务以 及采购劳务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价格 10 以市场价为依据,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未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