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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科激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4-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对锐科激光 2021 年度金融服务
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
下: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内容及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为了发挥资金规模效益,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
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和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航
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财务公司”、“财务公司”)签署
《金融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方

       甲方: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金融服务内容


                                        1
    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同意根据锐科激光需求向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提供以
下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2)贷款服务;

    (3)结算服务;

    航天科工财务公司通过“集团账户”和“内部账户”向锐科激光提供存款
和结算服务。

    “集团账户”是指锐科激光与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开立在商业银行的一组相
互关联的账户。其中: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集团一级账户,锐科激
光可自由选择商业银行网点开立集团二级账户,账户由锐科激光使用和管理,航
天科工财务公司不干涉锐科激光对集团二级账户资金的使用。航天科工财务公司
以锐科激光的集团二级账户余额向锐科激光承担债务责任,并向锐科激光支付存
款利息。该账户除不可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业务外,在结算功能与账户使用
上与二级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一致。

    “内部账户”是指由航天科工财务公司为锐科激光开立的结算账户,该账户
分为内部活期存款账户,内部定期存款账户,内部通知存款账户。其中:活期存
款账户可为锐科激光提供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内部账户之间的转账结算,锐科激光
可通过航天科工财务公司航天网银办理内部活期存款账户的代理支付业务。锐科
激光存放在内部账户的资金,可自主、自由的选择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已开办的存
款品种,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航天科工财务公司不得干涉锐
科激光划转使用内部账户资金。航天科工财务公司以锐科激光的内部账户余额向
锐科激光承担债务责任,并向锐科激光支付存款利息。

    (4)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3、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锐科激光在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
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下限;


                                   2
    (2)锐科激光在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锐科
激光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3)航天科工财务公司为锐科激光提供内部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
均由航天科工财务公司承担,锐科激光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4)根据锐科激光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将在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锐科激光定期提供综合授信业务。

    4、交易额度

    (1)存款服务:锐科激光在航天科工财务公司账户的存款日均余额无要求;

    (2)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向锐科激光提供人民币 9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5、有效期限

    本协议经由锐科激光、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签订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合作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
各类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等交易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协议条款完备。

    二、协议的执行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锐科激光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65.76 万元,占公
司存款余额的 0.17%;2021 年度未发生贷款,无贷款余额。公司制订了办理金
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
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合作协议》
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发生额及余额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资金收支的整体安排及其在财务公司存款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三、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航天科工财务公司办理金融服务等业务

                                     3
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武汉锐科
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
处置预案》,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通过查验航天科工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
件资料,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对
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
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出具了《武汉
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合作协议》
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各类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等交易条款进行明确约
定,协议条款完备;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合作
协议》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发生额及余额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协议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已制定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执
行情况良好;公司关于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协议的执行情况、风险控制
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真实。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周   聪                         张   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