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2-037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5 月 7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783 号文 《关于核准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锐科 激光”)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38.1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 1,219,520,000.00 元,扣除相 关 发 行 费 用 100,365,700.05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19,154,299.95 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8】01540004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19,520,000.00 减:发行费用 100,365,700.05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1,178,246.48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 687,122,503.77 减:购买结构性存款 2,070,000,000.00 加:赎回结构性存款 2,070,000,000.00 加: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收益 56,026,237.80 减: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减: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3,823,492.19 加:利息收入 15,681,005.28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87,309.64 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168,649,990.95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21,649,990.95 七天通知存款、1 年定期存款 147,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锐科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 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11150000001390488 18,251,260.46 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421860158018800066971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 322000659013000208257 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 488474211310 3,398,730.49 合计 21,649,990.9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详见附表说明。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生 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公司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117.8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置 换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 [2018]01540067 号《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本年度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如下: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 金专户中的本息余额为人民币 21,649,990.95 元,其中存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分行中的金额为 18,251,260.46 元,为活期存款;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中的金额为 3,398,730.49 元,为活期存款。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放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的金 额为 147,000,000.00 元,为 7 天通知存款、1 年定期存款。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本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 3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主体、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由于本次新增实施主体无锡锐科光纤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锐 科”),因此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锐科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 合公司未来产能布局,符合募投项目“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 “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 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无锡锐科是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无锡锐科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 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的部分建设内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使用募 集资金向无锡锐科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 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中的部分建设内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分次向 无锡锐科提供借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无锡锐科应开立专户对募集使用进行管理,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 日起三年内,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可滚动使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可 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具体借款事项如下: (1)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 (421860158018800066971)向无锡锐科提供无息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 (2)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华夏银行武汉分行 (11150000001390488)向无锡锐科提供无息借款人民币 800 万元。 (3)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 (421860158018800066971)向无锡锐科提供无息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 (4)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华夏银行武汉分行 (11150000001390488)向无锡锐科提供无息借款人民币 1,2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无锡锐科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 4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借款总额 2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10,813.24 加:收到退款 109,500.00 减:投入募投项目 17,093,746.78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1,357.60 减:补充流动资金 3,025,208.86 无锡锐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0.00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0.00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无锡锐科公司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 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借款总额 2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31,178.35 减:投入募投项目 16,629,304.61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3,143.25 无锡锐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3,398,730.49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3,398,730.49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5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6 附件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111,915.43 6,962.29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00 71,830.08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57%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和超募资金投 项目(含部 投入 累计投入 (%) 定可使用状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向 分变更) 金额 金额(2) (3)=(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大功率光纤激 体现在公司整 光器开发及产 否 58,287.62 58,287.62 30,634.12 52.56% 2020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体效益中 业化项目 中高功率半导 体激光器产业 化及研发与应 否 41,195.96 76.82% 2022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53,627.81 53,627.81 6,962.29 用工程中心项 目 7 承诺投资项目 111,915.43 111,915.43 6,962.29 71,830.08 -- -- 不适用 不适用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如有)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一)项目地址变更原因 项目实施地点 1、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变更情况 8 根据公司未来产能布局,部分脉冲激光器将在无锡锐科组织生产,因此增加无锡锐科为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由于场地限制,募投项目中“大功率光纤激光器 研发中心建设”部分内容将在未来科技城 F1 栋中建设,因此 “大功率光纤激光器研发中心建设”增加未来科技城 F1 栋为实施地点。 2、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根据公司未来产能布局,直接半导体激光器总装将在无锡锐科组织生产,因此增加无锡锐科为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 (二)项目地址变更方案 1、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的“大功率脉冲及超快光纤激光器生产线”原实施主体为公司,本次新增锐 科激光全资子公司无锡锐科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由原实施主体“锐科激光”调整为“锐科激光”及“无锡锐科”;同时新增该项目中的“大功率脉冲及超快光纤 激光器生产线”部分生产线的实施地点,由原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未来科技城”调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 未来科技城”及“无锡锐科的经营场所”;新增“大功率光纤激光器研发中心建设”部分生产线的实施地点,由原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未来科技城(自有园区内)”调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未来科技城”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未来科技城 F1 栋 (自有园区外)”。 2、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中的“中高功率直接半导体激光器生 产总装线”原实施主体为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无锡锐科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由原实施主体“锐科激光”调整为“锐科激光”及“无锡锐科”;同时新增该 项目中的“中高功率直接半导体激光器生产总装线”部分实施地点,由原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未来科技城”调整为“武汉市东湖新 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未来科技城”及“无锡锐科的经营场所”。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同时涉及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两个募投项目。 1、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目前中低功率脉冲激光器需求旺盛,而高功率脉冲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需求低于立项时预期,因此对脉冲及超快激光器产能结构进行优 项目实施方式 化。由于募投项目中增加厂房改造面积,因此 “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中“建安工程费用”增加 2,977.46 万元;为提高公司流程效率,信 调整情况 息化建设中新增部分系统和模块,因此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增加 800 万元;由于中低功率脉冲产品需求较旺盛,需要新增脉冲光纤激光器生产和售后 维修设备,因此“大功率脉冲及超快光纤激光器生产线建设”增加 620 万元。上述相关费用共计 4,397.46 万元,全部从“预备费用”中调出,调减的“预备 费用”金额为 4,397.46 万元。 9 2、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 募投项目“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中的基建工程需新增建筑面积,由于规划和设计变更,相关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因 此将该项目完成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8 月。 由于募投项目中基建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增加,相关预算不足,因此“建安工程费用中”增加 4,446.80 万元,从“预备费用”中调出,调减的“预 备费用”金额为 4,446.80 万元。 因公司未来产品布局,因此将“半导体激光器研发实验室”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方面的建设投资计划 3,400 万元,转移增加至“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光纤 耦合模块生产线”投资计划 900 万元和“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封装生产线”投资计划 2,500 万元。由于项目设计方案以及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导 致工程建设成本增加,相关预算不足,因此“建安工程费用”增加 4,713 万元,从“铺底流动资金”中调出 。 募集资金投资 公司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先期投入 人民币 3,117.8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经营需 用闲置募集资 要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 金暂时补充流 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公司承诺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股票及 动资金情况 其衍生品种等的交易,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锐科激光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 金永久性补充 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0,116.28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上金额含利 流动资金情况 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为准)。2020 年 8 月 25 日,锐科激光将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账户当日节余募集资金 20,074.58 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2020 年 8 月 31 日,无锡锐科激光将当日交通银行无锡惠山支行账户节余资金 302.52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 2020 年 12 月 20 日,锐科激光将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账户节余资金 5.25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6 月“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余募集资金 30,116.28 万元。结余主要原因为 “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 项目实施出现 化项目”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严格规范采购、 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 募集资金结余 下,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从严管控募集资金支出,加强项目各环节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确实用于募投项目,降低 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总支出,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的问题或其他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情况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