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2-046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锐科激光”)于
2022年12月29日10:30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伍晓峰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委员会相关工作,健全并形成符合现代企业治理体系
的战略委员会运行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锐科激光实际情况,对《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武汉
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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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健全并形成符合现代企业治理体系
的审计委员会运行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锐科激光实际情况,对《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武汉
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建立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锐科激光实际情况,对《武汉锐科光纤激
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武汉锐科
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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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锐科激光实际情况,对《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
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武汉锐科
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内容与程序,提高公司决策质量和运转效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及决策程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锐科激光实际情况,制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锐科激光实际情况,修订现行的《武汉锐科
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
明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的具体事项及额度标准等,根据《公司章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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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
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武
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
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为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
改革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晰企业股东大会、党组
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权责界面的管理要求,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
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确保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科学规范,决策
程序衔接顺畅;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
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管理
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睿芯特
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
公司所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
司的实际情况,对《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锐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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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锐科光纤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无锡锐科光纤激光技术有
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无锡锐科光纤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进行修
订。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神光电科
技(嘉兴)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神光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神光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的
实际情况,对《国神光电科技(嘉兴)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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