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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2018-11-29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18-05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吴映明先生
和王思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要求,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
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
                                     1/2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吴映明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工学院
学士。曾任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与信息技术总监,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采购总监,本公司采购与信息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时代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宁德时代新能
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映明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倍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观视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4921%的
权益。吴映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映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2、王思业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科技大
学硕士。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信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经理。现
任本公司监事,国开博裕(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新世
纪医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紫玲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凯思博宏
计算机应用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思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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