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周佳先生、黄世霖先生、谭立斌先生、吴凯先生、蒋理 先生、郑舒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聘任周佳先生为总经理,聘任黄世霖先生、谭立斌先生、吴凯先生为副 总经理,聘任蒋理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郑舒先生为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薛祖云、蔡秀玲、洪波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