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18-05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3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公司科技大楼一楼 126 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曾毓群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1,218,027,87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9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073,751,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44,276,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29%。 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8,026,5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9%;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3,695,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14,492,2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97%; 反对 3,535,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03%;弃权 1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薛祖云先生、洪波先生、蔡秀玲女士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3.01 关于选举薛祖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7,316,479股,薛祖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2,985,071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2 关于选举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7,316,479股,洪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2,985,071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3 关于选举蔡秀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7,316,482股,蔡秀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2,985,074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曾毓群先生、李平先生、黄世霖先生、潘 健先生、周佳先生、王红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关于选举曾毓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6,825,479股,曾毓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2,494,071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2关于选举李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6,825,479股,李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2,494,071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3关于选举黄世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6,825,479股,黄世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2,494,071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4 关于选举潘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6,825,479股,潘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2,494,071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5 关于选举周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9,771,480股,周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5,440,072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4.06 关于选举王红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6,825,479股,王红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2,494,071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映明先生和王思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5.01 关于选举吴映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7,316,479股,吴映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获得通过。 5.02 关于选举王思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7,316,479股,王思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通力律师事务所的王利民律师、蔡若思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