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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洪波)2019-04-2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8 年度,本人洪波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积极参加 2018 年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18 年度履
职情况作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本人对各次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股东大会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相关会议,事前认真审
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18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8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公司 2017 年度
董事薪酬、监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保险;以及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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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分配事项、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以及 2018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
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23 日,对公司新增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2018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2018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公司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和公司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10、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公司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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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为了更深入了解公司运作情况,本
人对子公司青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同时保持与公司董事、
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
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薪酬方案的审议,审查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监督公司薪酬政策执行情况,充分发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有的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了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
会的历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审核被
提名人任职资格及履历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8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
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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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事项

    1、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19 年,本人将继续认
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洪波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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