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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4-2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18年,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
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18年12月31日的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类别                               金额(万元)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                                              无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无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                                     19,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19,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1.9
亿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57%。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
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风险管理制度。2018年,公司严格遵守前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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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未发生违规担保
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
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薛祖云 洪波 蔡秀玲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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